不动产权利人:李晓旭: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22。
于2022年7月11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权证号:1301116927
不动产坐落: 登封市阳城路西侧中凯龙城E8号楼1单元1层103
面积:106.63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9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所有权证登1301116927号作废。
日期: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