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登封市封坛停车场;营业执照:4101851200500。
于2022年5月5日,向我局申请土地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207国道西侧,面积:4018.50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 商服用地
起止日期: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26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土地证书登建国用(00)字第00091号作废。
日期: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