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刘晓;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XX75
于2022年08月09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大禹路积翠园三巷5号
面积:280.51平方米
权利属性:\,用途:住宅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31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登0701024592,国有土地使用证(3848号)。
日期:2022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