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郑州市政府2021年12月下发的《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郑政〔2021〕18号)
的规定,我局起草了《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9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371-62865928
邮箱:ghjfwk@163.com
政府网站:登封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审批大厅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服务科窗口
邮编:452470
联系人:张小丽 电话:0371-62865928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