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勇洪位于登封市崇福路东二十巷2号的有一处自建房房产,持有登房权证字第0701024669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面积:413.00平方米。该房屋使用的国有土地原地址位于登封北街村五组(现址:登封市崇福路东二十巷2号)持有登国用(宅)字第50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
因未查询到原土地登记档案。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公告。如对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如到期未有人提出异议,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申请人换发不动产权证。
联系人:韩晓伟 电话:62866998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0二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