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市疫情防控期间肉蛋奶供应,确保物价基本稳定,有效满足人民日常需求,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结合我市畜牧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疫情发展态势和市场需求,全面部署,精准施策,强化生产指导,畅通运输渠道,做好产销衔接,统筹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饲料等的物资运输、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确保肉蛋奶产品供应充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不受影响,满足我市消费需求。
二、工作举措
(一)严格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支持生活物资保障政策措施,把肉蛋奶等基本生活物资纳入应急物资管理,对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优先便捷通行措施。加快推动肉蛋奶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复工,加强生产资料等要素保障,确保重要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对于新建、扩建生猪养殖等项目和相关企业生产线开辟绿色通道,对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连锁超市、电商企业的配送车辆提供通行、停靠门店便利,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通行和停靠等管理措施。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督促和指导畜禽养殖、加工、运输、饲料、兽药等畜牧业相关涉牧企业在保障企业生产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闭环管理,防范疫情传播。指导养殖场、批发市场、兽药饲料生产和经营单位等加强关键部位和环节清洗消毒,减弱养殖环节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扎实组织推进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畜禽群体应免尽免,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扩大养殖场临时支持力度,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1000头至5000头的规模种猪场协调金融部门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三)坚持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两手同时抓,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定期调度畜禽肉蛋奶产品保供情况,按照“就近就便、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原则,协调相关企业进行对接,发现问题及时会商解决,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畜禽及其产品生产稳定、流通顺畅。按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协调解决办法,为畜牧相关企业或养殖场(户)办理相关证明和通行证,保障饲料、兽药疫苗等投入品和畜禽产品有序流通,防止出现断档、断供现象。严格落实病死动物“四不准一处理”,做好病死动物申报、收集、转运与无害化处理全过程监管,严防病死动物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四)整合专业技术力量,运用各网络平台和电话热线解答养殖场(户)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养殖技术、疫病防控、畜禽调运等方面的问题,为养殖场(户)提高生产效率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加强对生猪、能繁母猪存出栏的跟踪调度,对进度偏慢的乡镇及时督促,引导和动员规模养殖场在疫情期间实时出栏育肥猪。组织养殖企业合理安排出栏时间,积极有序向市场投放新增牛羊肉、禽肉等替代品,增加肉类供应。蛋鸡养殖企业尽量缩短蛋品的库存时间,按照市场需求,及时调运蛋品,将鲜蛋投放市场,保障鸡蛋市场的供应。
(五)抓好生产保障货源充足,一是组织好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二是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三是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
(六)畅通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最初一公里”和出入通道,协调有关部门对运输生鲜农产品物流车辆优先检查优先通行。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工作专班,由畜牧中心主任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会商机制,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肉蛋奶保供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
(二)加强督导问责。采用分片督导等形式,对肉蛋奶稳产保供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帐,限时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的要进行问责,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宣讲,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运输车辆调运工作,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和群防群控自觉性。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引导主体责任人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肉蛋奶稳产保供舆论热点事件,保证舆情稳定。
(四)增加经营场所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一是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供应不断、质量不降,价格稳定。二是密切关注畜产品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