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申请人 | 石道乡闫坡村民147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登封市石道乡闫坡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25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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