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70/2022-00030
  • 登封市白坪乡人民政府
  • 企业服务
  • 2022-04-12
  • 2022-04-12
白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坪乡“企业安静生产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站、办、中心:

《白坪乡“企业安静生产日”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白坪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白坪乡“企业安静生产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郑州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万人助万企”活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法,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为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提供根本动力和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涉及生产企业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白坪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工作

(一)组织领导

依据《登封市2022年“企业安静生产日”工作办法(试行)》,成立白坪乡“企业安静生产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鹏展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谢晓磊      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王龙伟      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主任

        刘炎涛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志勇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白坪乡“企业安静生产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由王龙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企业安静生产日”事务。

(二)责任分工

1.负责“企业安静生产日”日常督导工作。对违规入企进行检查、入企服务走形式、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能解决不解决、慢解决的进行督导并限期整改到位。

2.统筹“企业安静生产日”与为企业服务的关系,把监督检查与“万人助万企”有效结合,切实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

3.及时处理解决企业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有异议的投诉举报。对反映情况属实、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乡纪委监委进行查处,并向企业反馈处理结果。

(三)工作措施

1.“企业安静生产日”为每月1-25日。本办法适用于白坪乡规上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纳入投资库的制造业项目。

2.涉企执法检查部门均须遵守“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在“企业安静生产日”期间,除因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案件查处或上级部署等依法行政外,各职能部门不得对企业进行检查、考核、调研、参观、考察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性活动。

3.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涉企执法检查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过程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4.检查活动在安静生产日以内,实行入企检查备案制度。各部门要拟定季度涉企检查计划和检查事项,填写《涉企检查计划表》,于每季度第一周向乡经济发展办进行备案。实施多部门联合入企检查的,由实施检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报批和备案。因情况紧急或有特殊情形的,无法提前办理报批和备案手续的,可先按程序检查,但应于事后5个工作日内将入企检查情况报乡经济发展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完成;对同一企业同一检查事项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每年只安排一次。

2.同一涉企执法检查部门的内部不同机构,应当就同一时间段对同一企业的各项检查内容进行合并,实行统一检查、联合执法。

3.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且监测全面、正常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到企业检查。

4.严禁借检查之机向被检查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或要求参加带有强制性的收费培训等。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