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机关各站、办、中心,各企业:
《白坪乡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通过,现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坪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白坪乡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汛期将至,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消除各种汛期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乡汛情旱情实际,经研究,特制定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2年我乡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早谋划、早部署、早动手、强化措施、多策并举,确保重要交通干线正常通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及时有序地应对超标准洪水,充分发挥现有河道的排洪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活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一)地质灾害防御。由副乡长谢晓磊负责。有防御任务的行政村要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点进行有效监测和及时预警,明确危险区范围、人员转移路线、安置点等,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防御指导,坚决防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二)公路、交通防汛。由副乡长刘喜娜负责。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我乡辖区内桥梁、涵洞、路基、修高速公路工程的弃土场、废渣场等重点地段、区域进行检查,对影响安全的要及时上报,抓紧整修整改,对危桥、漫水桥、危险地段、易发生泥石流的地段,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人,落实限行措施。汛期要对重点地段、危险区域明确专人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通报情况,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通行。
(三)工矿企业防汛。由副乡长谢晓磊负责。工矿企业主管部门是其防汛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落实责任到人,完善防汛方案,汛期组织对受威胁企业的自保工程和防汛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四)学校防汛。由副乡长范超杰负责。中心校要组织人员对全乡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危房应及时进行维修整改,对于确实无法维修的房子,要把师生转移出去妥善安排,确保安全。
(五)农村防汛。由副乡长刘喜娜牵头,各包村领导负责。包村领导、包村三级网格长、村组干部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迅速整改;对汛期农村危房要进行排查登记,对仍在危房内居住的群众,一旦天气变化,要迅速组织村两委人员把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河道防汛。由副乡长刘喜娜负责。组织各村认真落实抢险方案和抢险措施,对河道、防洪工程进行严格、细致的巡查、监测,各级河长要加大巡河力度、频次,对汛期影响行洪安全的隐患和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迅速整改,消除隐患。当汛期河道发现险情时,及时上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协调组织人员加固薄弱堤防,尽快修复毁坏的防洪工程,增加巡堤查险人员,同时做好滩区、低洼区群众转移准备工作,确保河道堤防工程不决堤,确保沿河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七)抗旱工作。由副乡长刘喜娜负责。严格执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省政府令第134号),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全力做好抗旱工作,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协调生产和生态用水,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
二、保障措施
(一)责任制落实。村、企业及有关单位防汛抗旱体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工作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抢险技术责任人、值守巡查责任人),逐级安排分解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山洪灾害防御要把责任制落实到二、三级网格长及村、组,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全力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工作,避免群众伤亡。
(二)资金保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资力度,提高防御灾害能力。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规定,将需正常防汛抗旱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保证防汛抗旱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三)清除违章建筑和阻水障碍。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各村要认真对辖区内河道行洪区内河床种植、堆积杂物等各类阻水障碍物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畅通。
(四)抢险队伍组织。各村要落实、建立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防汛抢险队伍,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和出险地段,对抢险队伍进行抗洪抢险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水平。
(五)物资储备。各村要备全备足防汛抢险救护物资,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并存放有序,专库专人管理,明确调运管理办法;对群众性储备的编织袋等物资要采取“备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明调用、结算办法。
(六)防汛抗旱两手抓。要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对抗旱设施和水源的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汛拦蓄作用,在确保工程度汛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三、督查和责任追究
(一)防汛值班制度。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值班,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汛期各种情况,有突发状况,迅速上报乡防汛指挥部。
(二)督查检查。乡纪委将不定时对各村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及时纠正违犯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对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单位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责任追究和奖励。各村、各部门必须强化大局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依法防汛抗旱。对违抗、拖延执行调度命令,干扰抗旱救灾工作,拒不清障或破坏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