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22〕35 号)和《登封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登秸禁发〔2022〕2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乡2022年夏季农作物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农业经济良性循环发展,有效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现象,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乡在抓好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方针,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基层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长效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我乡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站、办、中心主任,有关乡直单位负责人、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白坪乡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由刘喜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禁烧工作。各村(社区)也要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到乡包村领导、乡包组干部、村包组干部的三级网格无缝化管理,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
二、加强宣传,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乡禁烧办在乡主要街道及各行政村(社区)悬挂秸杆禁烧宣传横幅,成立乡禁烧督查组,在三夏重点禁烧时段(5月22日至6月30日)出动宣传车深入各行政村(社区)田间地头不间断播放市政府《禁烧通告》。同时,在沙锅窑村、安庄村、东送表社区制高点设立瞭望哨,实行24小时全域监控。各村(社区)也要成立巡逻队伍,做到强力宣传,发现火情能够在第一时间内消除火情,筑起秸杆禁烧第一防线。同时加强对“蓝天卫士”值班监控人员培训,规范并提高应急梳理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措施,积极引导教育农民转变旧观念,树立新思维,制定政策激励措施扶持一批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解决好秸秆回收、加工利用尤其是秸秆机械还田等问题。鼓励农机合作社和畜牧养殖企业通过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回收加工等多渠道消化利用农作物秸秆。
四、加大督查,严格责任处罚。
禁烧期间,乡禁烧办对各行政村(社区)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设立举报电话(62730003),24小时受理举报。乡督查每发现一起秸秆焚烧事件扣除所在村(社区)工作经费100元,发现一起秸秆焚烧事件没有及时处置扣除所在村(社区)工作经费300元;对市禁烧办确认的秸杆焚烧火点,发现一起扣除所在村(社区)工作经费500元、扣除村(社区)支书工资100元,并由乡主管领导约谈所在村(社区)负责人,并给予大会通报批评。对故意露天焚烧秸秆引发事故的当事人,由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因焚烧秸杆被上级通报、媒体曝光、卫星监测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政村(社区)及其相关责任人,由市、乡两级禁烧办调查认定,乡纪委配合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五、严格管理,实施目标奖励。
乡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考核工作由乡禁烧办具体组织实施,对不发生秸杆焚烧现象的行政村(社区)和禁烧员给予通报表扬,村(社区)全年无发生一起秸秆焚烧事件的,奖励该村(社区)工作经费500元。
各行政村(社区)村组干部、广大党员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农作物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当前夏季农村工作的重点,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乡“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
白坪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