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冯媛。
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00。
于2023年3月15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补证。
房产证号:1601215746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颍河路与少室路交叉口东南角嵩玉花园5号楼1单元14层1403
面积:142.21平方米,
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 2023年3月15日起2023年4月04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产证1601215746号作废。
日期: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