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01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20号)、《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规定,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随机方式”“专项抽查”方式随机抽取并委托第三方核实的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采石厂、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鞍子岭水泥灰岩矿2022年度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实地核实结论,经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对以上2家矿山作出拟不予以移入异常名录的决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按规定作出不予移入异常名录的操作。
2023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