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郑财监【2023】5号)和《登封市财政局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登财会【2023】11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名单公示如下:
登封市君召乡人民政府、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
登封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