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登封市财政局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登财会【2023】11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登封市君召乡人民政府、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是以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为切入点,重点检查2022年政府会计核算、“三公”经费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
三、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有效。但也存在一些执行不规范和不合理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如: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完整,应记未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规范,支出审批不完整,会计核算错误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令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特此公告。
登封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