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卢店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卢店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现将调整后的卢店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主 任:张 浩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主任:高建伟 副科级干部
成 员:王海潮 消防队队长
尚新超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何金全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杨战锋 城管中队队长
宋鸿杕 派出所所长
卢小兵 市场监管所所长
方鹏飞 供电所所长
冯春溪 应急中心所所长
吴炎军 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消防服务中心,王海潮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组织协调及落实。
二、工作职责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我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四是指导本辖区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外的社会单位、各村(社区)加大工作力度。对因履责不到位或责任不落实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的,建议约谈相关负责人,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五是工作调研制度。对本辖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限制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采取走访考察、学习交流等形式开展调研。
六是检查考核制度。每年12月底或下一年初对各责任单位和村(社区)年度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考核情况。
七是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消防工作的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文件、检查台账、会议记录等资料。
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