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相关要求,持续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城市品质形象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登封市2023年度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党工委研究,卢店街道建立健全“动土落图”工作机制,坚决整治乱占耕地乱象、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有效遏制并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打造“整洁、有序、舒适、愉悦”的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卢店街道区域内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设施农用地、国土绿化、生态修复、种植养殖等所有“动土”行为,在“动土”前必须在《国土空间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专项规划上予以“落图”,确认是否占用耕地、是否符合现有规划、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定。
二、工作程序
(一)“动土落图”前置条件
1.对已办理审批证件的项目,提供相关证件。
2.对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规定,允许审批手续容缺的重点“动土”事项,提供相关政策材料。
3.村(居)民个人为主体实施的种植、绿化、养殖、建设等“动土”事项(不含在耕地内正常种植粮食作物),提供相关部门批准的材料。
(二)“动土落图”运行流程
1.村(居)民。符合前置条件的村(居)民个人,在“动土”前拟定“动土”面积和四至边界,向所在村(社区)负责人提出申请,村(社区)负责人初审同意后报街道办包村(社区)领导,包村(社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动土”事项后,组织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综合执法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城管中队现场“落图”,经“落图”确认合法后,报街道办主管领导审核,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后“动土”。
2.项目企业。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企业,在“动土”前确定“动土”面积和四至边界,向所在村(社区)负责人提出申请,村(社区)负责人初审同意后报街道办包村领导,街道办包村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动土”事项后,组织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综合执法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城管中队现场“落图”,经“落图”确认合法后,报街道办主管领导审核,指导项目企业办理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办理所需手续。
(三)“动土落图”备案管理
1.经“落图”确认合法的“动土”事项,街道办事处及时向各村(社区)反馈,跟踪管理监督。
2.经“落图”不符合“动土”条件的事项,街道办、村(社区)两级加强监管,村(社区)履行属地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业务监管责任,严禁“动土”;如需现场整改,督促“动土”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并复耕到位。
三、工作职责
(一)“动土”责任主体。在符合”动土落图“前置条件下,拟定“动土”面积和四至边界,按程序主动申请,“落图”审核同意后方可“动土”。
(二)村(社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负责受理“动土落图”申请,开展现场初审,及时汇总上报,并加强巡查本村(社区),全面掌握辖区“动土”事项,第一时间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三)街道办事处。负责发现、汇总分包区域内的任何“动土”事项,协调组织辖区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综合执法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城管中队进行现场“落图”,3个工作日内给予合法或违法的确定答复。对未“落图”的“动土”事项,责令村(社区)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追究监管责任人失职行为。
(四)相关部门及站办所。积极配合街道办开展“动土落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归口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动态巡查防控工作。按照“条抓块保、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全面覆盖”的要求,落实好日常巡查工作,切实加强动态防控。
1.织密巡查网络,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以职能站所、村(社区)和企业参与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巡查网络,完善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落实好日常督导检查制度,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综合执法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城管中队、农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2.注重全面排查,加强重点区域和特殊时段巡查。结合日常检查巡查,动态更新违法建设管理台账。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检查巡查,坚持管早、管小,坚持“露头就打”,防止突击抢建。
3.建立负面清单。凡本级未主动发现上报,而经媒体曝光、群众举报、上级交办、各级督查通报、市级执法部门发现、无人机巡查发现,以及下达拆除决定后未在法定时限内执行到位的问题,一律纳入治违工作负面清单,列入综合考评。
(二)提高快速发现处置能力。按照“重心下移、源头管理、苗头控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快速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
1.控制违建苗头。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巡查发现的闲置空地、堆放材料、旧房拆除、地基开挖等违建苗头,各村(社区)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跟踪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发生。
2.完善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落实日常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制止、报告和拆除。发现本区域内正在搭建违法建设的,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落实即查即拆。对正在建设的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坚决落实“零容忍”,发现后要及时、坚决制止,并依法落实即查即拆,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三)打造无违建示范路段。各村(社区)按照道路改造标准打造无违建示范路段,具体标准为:道路沿线年度无新增违建,无占压人行道、盲道、绿地及有碍观瞻的违法建设,存量违建拆除率在98%以上。年底,辖区内无违建示范路段主干道要达到60%,次干道达到40%。
(四)打造无违建示范楼院。按照老旧小区改造标准打造无违建楼院,具体标准为:年度无新增违建,无违法建设投诉举报或虽有投诉举报但已拆除整治到位,存量违建拆除率在95%以上。年底,无违建示范楼院达到7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基础。各村(社区)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上研究强化“动土落图”具体措施,既要保障重点“动土”事项的快速实施,又要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建设问题产生。街道办委托具备测绘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动土落图”,涉及农村居民宅基地自建房、种植、养殖的,不收取“动土落图”费用;其他各类项目,由“动土”责任主体单位承担。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深入开展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相关宣传活动,加大对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排查力度,发现违建行为立即向街道办上报,不断提升公众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责任追究。“动土落图”作为耕地保护、“一网两长”、耕地非农化、年度综合评定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稳妥消除存量,坚决控制增量。各村(社区)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发现1起,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扣除工作经费2000 元。对连续出现新增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并坚决予以整治,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扣除工作经费5000元。不落实“动土落图”机制、未按要求整治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题严重的,移交街道纪工委处理。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完成、消除影响。
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