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385/2023-00025
  • 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
  • 实施方案
  • 2023-08-26
  • 2023-08-26
  • 通知
  • 卢政〔2023〕53号
卢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卢店街道依法打击治理“村霸”及 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卢店街道依法打击治理“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4日    

卢店街道依法打击治理“村霸”及

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实施方案

 

中央、省、郑州市、登封市专门下发文件,对依法打击治理“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出部署,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谋划推动,深入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坚决防范打击农村黑恶犯罪,防止其滋生蔓延,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根据登封市《关于依法打击治理“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实施方案》(登扫黑办〔2023〕6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专项打击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农村社会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预防公共安全风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坚决铲除农村“村霸”等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社会土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整顿软弱涣散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整治“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卢店街道打击整治‘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高位决策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组  长:温  韬   党工委书记

杨绪强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  浩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高建伟   副科级干部

        尚宏伟   司法所长

宋泓杕   派出所所长

冯凌霄   法庭庭长  

成  员:李天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程文雅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妇联主任

张少峰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晓新   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主任

夏同铭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少峰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张彦峰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何金全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尚新超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郭跃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丽鹏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天壬担任。

三、目标任务

(一)重点对象

“村霸”等黑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以及涉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二)重点内容

1.“村霸”等黑恶势力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的。二是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黑帮势力的。三是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四是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的。五是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的。六是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七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村干部不敢管的。八是有组织、有纪律、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九是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十是其他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村霸”问题等黑恶势力行为。

2.涉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一是放纵、包庇“村霸”等黑恶势力行为。二是收受“村霸”等黑恶势力贿赂行为。三是在涉及“村霸”等黑恶势力执法司法工作中徇私舞弊行为。四是为“村霸”等黑恶势力说情、打探案情、出谋划策等充当“保护伞”行为。五是其他涉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九月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农村家族宗族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和信息。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阶段(8月21日至8月30日),按照登封市文件要求各村(社区)要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澄出底子,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整改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村(社区)将第一阶段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整改,整治到位,要求措施得当,成效明显。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登封市扫黑办将成立督导工作专班,对各乡镇并深入各村(社区)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打击整治‘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作为重要任务抓,综治中心、扫黑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整治“村霸”措施落实。要加强纪法协同,对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用,确保依纪依法惩处到位。

(二)细化职责分工,形成攻坚行动合力。各村(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时限要求,切实形成防范和打击整治‘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严守组织纪律,杜绝跑风漏气。各村(社区)、各单位在工作中涉及黑恶线索核查、查办案件等工作内容要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要严格控制专项行动、督导工作秘密的知晓范围、人员范围,对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法责任。

(四)强化保障措施,提高打击效能。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强化组织保障,将打击整治“村霸”问题、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列入村“两委”班子重要议事议程;要强化经费保障,落实群众工作经费加以保障;要强化法治保障,深入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五)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整治‘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加分;对工作开展不力、隐瞒不报等,导致发生影响恶劣的“村霸”等黑恶案(事)件的,必须进行责任倒查。街道扫黑办将组建督导组,采取实地查看、明察暗访、随机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打击整治“村霸”问题专项行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的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六)强化信息报送,总结推广经验。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信息随时上报,为街道打击整治‘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提供参考。9月15日前,各村(社区)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排查线索台账加盖印章后报送至街道综治中心(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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