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以及《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经济裁定书》(〔1996〕登经保字第1768-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进行公示。
一、宗地基本情况
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登封市少林钢木家具厂破产清算组;
土地坐落:登封市嵩山路西、大禹路北;
土地使用权面积:4116.20平方米(合6.17亩);
权利性质:划拨;
用 途:工业用地。
二、房产基本情况
房产证号:登房权字第03526号、登房权字第03527号、登房权字第03528号、登房权字第03529号、登房权字第03529号:
房屋所有权人:登封市凯利轻工设备有限公司。
三、主要内容
为兼顾土地管理政策的延续性,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土地资源,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房地一致的原则,拟同意为登封市凯利轻工设备有限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土地用途仍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由划拨变为出让;同时,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138号)文件规定确定地块容积率核算出让价款,由登封市凯利轻工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新出让土地全额缴纳。
四、反馈方式
现对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进行公示征询异议,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15日
联系单位: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718887
电子邮件:dftdjyzx@163.com
单位地址: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建设路13号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