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试行)》(豫医保中心〔2023〕 44号)、《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方案(试行)》(郑医保中心〔2024〕1号)、《登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方案(试行)》(登医保中心〔2024〕3号)及有关通知要求,郑州市医疗保障局登封分局于2024年1月22日至2月2日对辖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2023年度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现公布考核评分结果(详见附件),请有关科室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拨付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质量保证金。
附件:2023年度登封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