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9123/2024-00016
  •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质量奖,申报
  • 2024-04-08
  • 2024-04-08
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关于开展登封市第七届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引导激励我市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发挥质量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质量强市纵深建设,根据《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展登封市第七届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申报范围

在登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居行业领先地位,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等各类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登封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3年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放宽至2年以上。

(二)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1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作出突出社会贡献(提供包含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创新能力、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省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四)质量基础(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稳固,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商标、品牌、省级以上专利奖等荣誉和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程质量奖等称号的组织可优先推荐申报。

(五)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近3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节能减排等政策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获得的。

(三)发生质量、安全、环境等责任事故的。

(四)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出口产品发生因质量问题导致国外索赔、退货、通报调查,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被证实的。

(五)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亏损的。

(六)出现严重失信行为且依法被相关组织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七)参加市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八)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处理的。四、评审标准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及《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

五、评审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向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属地乡镇(街道)提交申报材料。

(二)推荐。属地乡镇(街道)对各组织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申请组织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是否违法进行核查,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同意后,将申报材料及属地乡镇(街道)推荐意见一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三)受理。评定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及申报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提交评审组。

(四)评审。评定委员会秘书处选聘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等情况,形成评审报告。

(五)审议。评委会召开综合评审会议,通过审议表决,提出市长质量奖候选组织名单。

(六)公示。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对候选组织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表扬。经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市政府研究审议后,由市政府通报、颁发奖杯、证书、奖金。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组成。

(一)主要内容

1.申报表。申报企业(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详见附件)。申报表内容控制在200页以内。

2.组织概述。根据GB/T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撰写。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必要文字,说明组织内部关系。

3.自我评价报告。根据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说明,尽量使用数据、事实进行评价说明。

4.证实性材料。申报企业(组织)推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取得实效的材料及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内容不超过100页。

5.企业(组织)简介,字数不超过500字。

(二)格式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企业(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设置固定值28磅,并在每册侧脊上标注申报组织名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申报材料(含所有申报材料)一份。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提供word版本,以及加盖印章后扫描的PDF版本,拷贝在U盘或刻录于光盘上。

(三)报送方式

请各申报组织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七、相关事宜

(一)宣传动员。登封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推荐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申报市长质量奖,要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激发各界组织参与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的热情,营造良好的质量工作氛围。

(二)把关推荐。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的信息要认真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扎实做好推荐工作,遴选出代表本辖区、本行业质量管理先进的单位和组织参加本届评选。

(三)严守纪律。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坚持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四)资料下载。《登封市第七届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公告》和《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在登封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网址:https://public.dengfeng.gov.cn/)上发布,相关单位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

(五)联系方式

1.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电话:62888365   联系人:景秋莉

2.材料报送地址:

登封市少林大道26号(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3室质量发展科

附件: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登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4月8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