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日用杂品公司针纺织品批发部等94户企业连续两年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仍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我局拟对上述94户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现将94户企业的名单予以公告,请名单中企业持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前往登封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少林大道26号210室)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94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