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国土收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依据《关于印发郑州市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盘活攻坚〔2022〕2号)和市长会纪(〔2023〕20号)等要求和市政府批示,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对登封市志强福利耐材有限公司(原登封市福利耐火材料厂)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
该宗国有土地位于卢店镇朝阳路东侧,土地证证号:登国用(建)字第491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917㎡(约10.38亩),权利人为登封市福利耐火材料厂,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宗土地权属无争议、无抵押、无任何经济和社会纠纷等问题。四至边界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现予以公告,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逾期将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 赵新涛 电 话:62989061
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