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依据《关于印发郑州市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盘活攻坚〔2022〕2号)和《8月9日登封市信访协调会议纪要》等要求和市政府批示,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对郑州磴槽企业集团天中大观园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
该宗地位于登封市嵩阳办嵩山村、少林办马庄村、西十里村,不动产权证号:登国用(2014)第0003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0951.03㎡(约256.43亩),权利人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天中大观园有限公司,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兼城镇住宅用地。该宗土地权属无争议、无抵押、无任何经济和社会纠纷等问题。四至边界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现予以公告,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逾期将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 赵新涛 电 话:62989061。
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