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32835/2025-00008
  • 登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培训机构
  • 2025-05-26
  • 2025-05-26
关于督促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无证机构尽快办理 《办学审核同意书》的公告

关于督促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无证机构尽快办理

《办学审核同意书》的公告

为规范校外培训市场,保障学员权益,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无证办学机构整改要求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所有未取得《办学审核同意书》且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开展文化类艺术培训、体育类培训的机构(包括非学科类、教育咨询公司、工作室等),均须依法办证。

二、整改要求

立即自查:无证机构须在公告发布后15日内,核查自身是否符合场地、师资、消防、资金等办证条件。

主动办证:符合条件的机构,需在6月30日前向登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请材料(含机构章程、场地证明、师资资质、消防验收文件等),逾期未申请的将视为拒不整改。

停止违规行为:未取得合法资质前,严禁继续招生、收费或开展办学活动,已收取的学费须全额退还学员。

三、法律后果

1、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将依法责令停止办学,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并公开曝光。

2、对无证机构依法取缔,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

3、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或涉嫌诈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办证咨询

申请流程及材料清单可致电咨询(电话:62888805)。

房东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证机构,家长请选择证照齐全的合法机构。

举报无证办学可拨打监督电话:62888805。

请各无证机构认清形势,主动配合整改,依法依规办学。逾期未办证者,将依法从严查处。

 

登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未办理《办学同意审核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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