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足岗位、创新进取,建功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62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5〕15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给予卢青等679名个人嘉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应向登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1—62831802
附件:2024年度登封市事业单位定期奖励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