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967/2025-00015
  • 登封市公安局
  • 巡察整改情况
  • 2025-07-31
  • 2025-07-31
中共登封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登封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52天的巡察,并反馈了意见,提出了整改建议。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和《登封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没有做到领导带头学,班子主动学习氛围不浓,满足于上级要求什么学什么”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学习制度,严格按学习计划组织局领导成员集中学习,确保学习次数不减、学习质量不降。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调研公安各项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办法、新举措,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措施,以取得工作实效。三是不断强化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5日交上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笔记,由政治处统一报党委书记审阅签字,督促每一名班子成员做到真抓真学、严抓严学。四是定期组织进行理论测试,以考促学,保障学习的时间和质量,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效果。

整改结果: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周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最新讲话精神。二是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及“7.20”暴雨罪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结合,突出政治引领,推动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以取得学习实效。三是不断强化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每月第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由党委书记审阅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巡察整改工作开始以来,局党委书记付谦抽查审签班子成员学习笔记2次,签阅12人次,督促每一名班子成员做到真抓真学、严抓严学。四是每月结合网上考场进行一次理论测试,以考促学,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效果。

(2)没有做到党员干部坚持学,主动学习的少。

整改措施:一是紧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二是通过定期组织党委中心组和各支部集中学习、党组织书记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狠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确保入脑入心。三是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主动性。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党员民警集中学习,以“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为载体,将线上学习与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持续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整改结果:一是每月月初制定下发“能力作风建设年”学习计划,要求各单位开展学习,不断强化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武装。二是各支部在平时“三会一课”及每月党员活动日坚持进行集中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引导全局党员持续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入脑入心、真懂真用。三是加强“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的运用,每周通报“学习强国”学习落后单位及个人,每天通报网络学院“党史学习”“新发展理念”“十九届六中全会”等专题的学习进度,将线上学习与政治教育有机融合,不断强化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

(3)没有做到集体创新,没有把学习放在学以致用上,结合实际工作方面进行学习的少,理论指导公安实践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革命传统、形势任务、岗位职责、敬业奉献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对照新思想,检视思想作风、校准价值坐标、坚守理想信念,真正破解认识困惑、理论困惑、精神困惑,进一步夯实“三观”基础,打牢听党指挥、献身使命的思想根基。二是建立完善比较系统的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和选人用人机制,树立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并在评优评先中运用创新结果。三是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实战为主线,以公安民警最新知识技能、新颁法律法规、新出武器装备使用等新知识新技能新应用为重点,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广泛开展轮值轮训、集中训练、岗位练兵、比武演练、最小作战单元现场处置专项训练等活动,全面提升两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调查研究、战略谋划、科学决策、应急处突、防范风险、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狠抓落实等方面的能力。坚持“练兵先练长”,以提升政治能力、决策指挥、科学管理、案件把关、舆情应对等能力为重点,加强对两级领导干部的培训。

整改结果:结合实际适时进行经常性教育活动。3月7日,组织召开了“庆三八巾帼心向党、建新功喜迎二十大”座谈会,号召广大女民警辅警要立足本职岗位,热情服务、真心为民、严格执法、公平公正,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4月中旬,在任长霞牺牲十八周年之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六个一”(即举办一次主题党日、参与一次网上祭奠、参加一次学习座谈、争当一次警营五星、参观一次书画展览、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系列纪念活动,激励全体民警辅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再立新功,使任长霞精神永驻登封公安心田,不断续写登封公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用优异的成绩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

(4)对基层党组织的学习缺乏督导。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各单位学习培训的督导检查,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采取随机抽考、训前测试、训后考试等方式,坚持以考促学,增进学习效果转化。二是开展学习成果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本、专题学习笔记等形式,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措施,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促进基层党建。三是加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比重,结合测试、总结、述职等进行检查、评估,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整改结果:一是加强对各单位理论学习的督导检查。督察大队把各单位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日常督察的必查内容,不定期进行督导。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理论学习笔记进行调阅,调阅情况记入各单位成绩。二是利用郑州市局“网上考场”系统,每月组织全体民警进行网上测试。统计测试成绩后在各单位之间进行评比,不合格的要求重考,坚持以考促学,增进学习效果转化。三是每月进行“一网统考”考核。政治处对各单位党建工作、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评分,并纳入年终考核。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严密。

(5)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不严格。公安局党委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方面不扎实,对基层工作人员监管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过硬。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执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非必要不外出,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二是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和隔离管控措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三是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疫情常态化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封控工作预案,平战结合工作方案等,加强内部单位管理,统筹全局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登封社会大局稳定。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我市和上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登记备案和隔离管控措施,确需离登的,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填写离登备案审批表,逐级审批,返登后按要求报备,落实相应的隔离管控措施。三是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局疫情办、政治处、警令处、督察大队、后勤科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指导全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单位和个人积极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察大队等监督部门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6)打击、压降电诈犯罪不力。公安局党委在反诈宣传方面不到位,反诈APP安装覆盖率低。基层派出所对该项工作认识不到位,仅以完成APP下载数量为目标,没有完善相关信息,引导群众正确操作使用不到位,发案率居高不下。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打击质效。以市局2022年“霹雳行动”目标案件及督办案件为牵引,集中人力、资源对重点案件进行攻坚研判,坚持全链条打击,强化研判串并,突出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立足境内打境外,推动案件打深打透。二是提升打击水平。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千变万化,技术更新不断迭代的特点,分批次参与上级部门业务培训,加强与科技公司在数据追踪提取、调证等方面深化合作,增强快速研判、精准打击的能力。三是加强反诈宣传,全面提升反诈APP安装率和实名率。定期召开反诈APP安装及实名率工作推进会,查找问题短板,制定新一阶段的推广方案,实行日通报、周调度、月讲评的督导机制。并结合鲜活、丰富的反诈劝阻成功案例和破获的典型诈骗案例,多渠道开展反诈大宣传,提升反诈APP安装使用的主动性,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为抓手,深入大中型企业、厂矿开展防范电诈宣传,发放签订防诈倡议书,增强社会各阶层人士远离诈骗的意识。四是加强预警劝阻拦截,竭力避免群众被骗。反诈中心与情指中心联合制定全局的预警劝阻工作方案,纳入全年绩效考核。情指中心以派警的形式将每条劝阻指令按照属地原则就近下发给属地派出所,派出所值班社区民警接警后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通过各种渠道与疑似被骗群众取得联系,以视频见面或直接见面的方式问清疑似被骗情况,帮助其删掉涉诈APP,对其宣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识。建立完善反诈奖惩机制,提升反诈工作成效。

整改结果:一是专班研判,专项打击,实现电信诈骗全链条打击。我局以“断卡行动”、“霹雳行动”为指引,立足境内打境外,铲除两条盘踞在登封当地的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网监大队、情指中心、反诈中心协同研判,以强力的技术支撑开展目标和督办,集中优势警力攻坚,实现督办案件全链条打击。同时,以反诈联席办为主体,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柴春晓组织公检法三家统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够罪及起诉标准。2021年12月1日以来,我局电信诈骗打击实现抓获141人,逮捕48人,起诉100人的喜人成绩,并取得郑州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一名的成绩。二是警企合作,强强联合,提升打击水平。由郑州市局牵头,我局与郑州市稳网互联公司与全国IDC服务器龙头企业联合成立“警企联盟”,并由省厅上报公安部,由公安部刑侦局颁发证照,为我局和全国反诈部门提供电信诈骗涉及的服务器快速追踪及相关技术服务,目前各界反映良好。同时反诈中心选派专人前往稳网互联公司学习服务器相关业务知识,并分批次选派民警参与省厅、郑州反诈培训10余次,在全局开展反诈业务知识培训60余场,极大地提升了我局干警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能力。三是加强反诈宣传,强化预警拦截。数据引导,精准施策,强力推进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以登封市反诈联席办为主体,在政府牵头,反诈中心技术支撑、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架构下,采取日通报、周调度、月讲评的方式督导,挂图作战,我市国家反诈中心App实现单日最高新增9000余人,单月新增11万人的好成绩,目前实现实名注册量位居六县市第二名。“线上”、“线下”齐发力,营造浓厚的反诈宣传氛围。我局结合万警助万企和“五进”活动进校园、进企业开展现场宣传活动30余场。向高发案的卫健部门和健康部门下发警示函,采取明确将刷单诈骗列入制度规定予以禁止等手段进行易受骗人员管控,并对高危预警实现易受骗人员全覆盖。并协调全市运营商发送反诈预警短信200余万条,商业银行精准发送ETC诈骗防骗提醒3万余条。反诈中心于每日投送电信诈骗案例至社区,并制作优秀反诈视频、海报作品20余部,其中《追龙》获得郑州市总工会和郑州市公安局组织的“全民反诈,你我同行”活动三等奖。依托网格,精准劝阻。我市建立并完善“一格一干一警多专多群”的劝阻工作机制,以情指中心反诈预警劝阻指令为依托,采取见面、电话劝阻的方式,提醒群众受骗风险,要求卸载涉诈App,同步反诈宣传的方式开展反诈劝阻。截至目前,情指中心共下发预警指令9911条,我局成功劝阻8824条,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对表现优秀的民警评选为“反诈之星”,累计选拔出13名责任心强的劝阻能手作为“反诈之星”对民警进行鼓励,极大增强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经过全局上下的努力,我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现发案数同比下降41%,经济损失同比下降48.09%的良好成效。

(7)旅馆业监管不精细。在市委安排的旅馆业整治过程中,执行不力,行动迟缓,为192家未取得消防合格证的旅馆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市委工作部署,对192家未取得消防合格证的旅馆办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予以行政撤销,相关旅馆限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作为旅馆营业;符合民宿开办条件的,转型为民宿;无法整改的,转型为其他行业。二是督促云庭轩、照见山居、嵩山居等不具备营业条件的旅馆相关宣传已从网上下架。同时,对其他已经撤销行政许可的旅馆,安排辖区派出所民警开展日巡查,发现有网上宣传的,及时督促旅馆予以下架,无《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违规经营的,按照擅自经营须经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予以行政拘留。三是下发《登封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旅馆业行政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即由行政服务科一次性告知“审批许可依据、法定开办条件、材料提交清单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申请设立旅馆从业单位的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告知承诺书规定的相关手续材料,并书面承诺(签字盖章),符合法定开办条件的,即获旅馆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审批;行政服务科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治安大队和辖区派出所,辖区派出所在2个月内,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或逾期未提交承诺补充的相关材料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审批决定。

整改结果:192家未取得消防合格证的旅馆办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全部予以行政撤销,对云庭轩、嵩山居、照见山居等不具备营业条件的旅馆从网上予以下架,并安排民警每天对已撤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开展日巡察,下发了《登封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新开办旅馆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规范。

(8)武校治理力度不够。公安局虽然指导各武校成立了治安室,但对工作开展情况督导不力,对学校的教练、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不深入、不到位,监督不严格,警示教育流于形式,导致治安刑事案件频发,且发案数逐年上升。

整改措施:一是经报登封市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批复,成立登封市公安局武术学校治安管理大队,依法把武校治理纳入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过一系列法制教育培训,增强教练和学生知法学法遵法意识。2022年4月1日至5月20日对全市20所武校开展一次基础性法制宣传教育,6月1日至12月31日针对武校发案及警情特点开展针对性法制宣传。逐步形成法制教育长效机制,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降发案。通过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化解一批内部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实现降发案。

整改结果:一是成立机构。武术学校治安管理大队于2021年11月24日经中共登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2022年1月30日正式挂牌,2月10日投入运行。办公地点位于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少林小区永泰路99号,占地面积370平方米,建筑面积330平方米,现有办公用房10间。在登封市公安局、登封市教育局的通力合作和鼎力支持下,选派精干力量组建队伍,加强管理,多措并举,为武术学校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安全防范根基。现武术学校治安管理大队设大队长1名、指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工作人员若干名。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月份因武校开学,武管大队集中力量维护各个学校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未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截至2022年4月27日,武管大队已在8所武校开展了17场法制宣传教育,其中针对教练及管理人员开展了11场、针对学生开展了6场。目前宣传教育工作正按照方案有序开展中。三是努力降发案、保平安。通过跟踪警情,对警情高发武校进行约谈,召开每月警情通报会形式,查找学校管理漏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截至4月25日共化解29起矛盾纠纷,逐步实现降警情、降发案。

(9)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打击力度不够。做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2019年以来,公安局共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4起,其中已移送起诉2起,撤销案件3起,正在侦查9起,案件侦破率不高,导致2019年、2020年仍出现不同程度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参与我市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站位,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二是对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查明情况,快速妥善处置。三是加大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力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快侦快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14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加大工作力度,目前14起案件均已办结,其中:2起因支付到位未立案,移送起诉6起,撤销案件5起(支付到位5起),正在侦查1起(已支付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加强与我市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对接,及时了解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信息,及时受理相关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二是已全部办结未结案案件,2019年以来办理的14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均已办结,其中:2起因支付到位未立案,移送起诉6起,撤销案件5起(支付到位5起),正在侦查1起(已支付到位)。

(10)没有按照公安部要求完成“两统一”的设置安排。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行政案件审核,案审大队负责刑事案件审核,两部门存在意见相左的情形,目前郑州市范围内只有登封市公安局没有实现“两统一”,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整改措施:2022年4月8日,我局党委按照编办文件登政办[2015]49号规定合并法制科和案审大队,成立登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下设“三队二中心一室”,按照公安部要求实现“两统一”。

整改结果:2022年4月8日,局党委按照相关要求合并法制科和案审大队成立了法制大队,下设“三队二中心一室”,配齐配足法制大队班子和执法民警,按照公安部要求实现了“两统一”。

3.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思想不深入,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漏洞。

(11)执法理念存在偏差。存在受案、立案不及时,或受案、立案后超过法定期限办案、压案不查等突出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完善受立案、执法质量系统等执法规范化考核细则,督促全局各办案单位及时受理、立案,依法规范办案审批程序。二是通过“案件管理系统”、“执法质量智能评查系统”对警情处置、案件办理整个过程进行实时监督。三是结合我局周约谈,每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民警进行约谈,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现有重大执法过错的,严格依照规定追究责任。四是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法制培训制度、执法监督制度、执法问题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机制,以制度规范约束执法办案,解决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纠正受案不及时、取证不全面、办案超期等执法陋习弊病,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整改结果: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结合我局执法现状,修订完善了《登封市公安局受立案工作规定》《登封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工作试行办法》等制度机制,规范了受立案、办结等执法行为。二是开展全员执法教育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实战导向,聚焦“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围绕《受立案、执法质量考评注意事项》《纠纷类警情处置与案件办理》《公安机关对新法的理解与适用》等内容,采取“小班化、多批次”的方式举办培训班,自2022年3月10日至4月7日培训了20批培训班,有800余名民辅警参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民辅警规范执法意识,提升了广大民辅警应对各类突发警情的处置能力。三是纠正执法弊端,提升执法质量。我局建立了执法质量周通报周约谈机制,每周对各单位执法问题进行巡查通报,并由副局长韩迎升、副局长杨志德、纪检组组长方振杰、政治处主任武志荣对每周存在执法问题的单位负责人及主办民警约谈,限期整改。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1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发挥意识形态的促进、引领作用办法不多,方式不灵活,不能充分利用意识形态开展群众工作和党建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在重要事件节点或重大敏感事件发生时,及时会商研判;在出台重大政策、组织重大活动、实施重大项目前,开展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定期了解掌握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意识形态领域案事件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意见。二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对全局民警进行意识形态专题讲座,在各类培训中增加意识形态内容的学习辅导,并将意识形态基本内容纳入民警应知应会知识题库,加强对意识形态内容掌握情况的检查考核,以考促学,强化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互通情况,提出意见,解决问题。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十项推进制度,进一步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

整改结果:一是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在我局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中,明确了联席会议单位及内容,每季度召集相关单位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汇报本季度各单位、各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已组织召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在重要事件节点或重大敏感案事件发生时及时会商研判,加强分析研判,如:在春节、清明节、全国党代会等重要事件节点,提前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并启动开展日研判工作机制。在今年一月份因隆达超市关门引发的群众性聚集敏感案事件时,立即召集相关单位对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并按照“三同步”工作机制开展应对处置工作,适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重点群体动态走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避免事态扩大发酵。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示清单,制定防范举措,建立工作台账。三是动态掌握民辅警思想状态。在3月、4月等今年人事调整时,召开座谈会、基层走访调研的形式,收集民警辅警意见建议,掌握民警辅警思想政治动态。4月份组织全局民警开展网上心理状态评估,适时了解民警心理和思想状态。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警思想状态掌握,做好民警心理疏导。四是多形式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培训。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同时以会代训,充分发挥党管意识形态作用,利用党员活动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意识形态重要论述;以能力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将意识形态基本内容纳入应知应会知识题库,每月在网上开展“一张卷”网络测试;学习长霞精神,铸牢忠诚警魂。2021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局开展“警营五星”评比工作,学先进,赶比超。4月中旬,在任长霞牺牲十八周年之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组织青年民警、新警、警营五星等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六个一”(即举办一次主题党日、参与一次网上祭奠、参加一次学习座谈、争当一次警营五星、参观一次书画展览、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系列纪念活动,激励全体民警辅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红线。结合全国、全省范围内警察队伍里出现的涉酒驾、涉枪等重大案事件,适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各级领导批示,通过真实违法违纪案例,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教育民辅警要遵纪守法,全局贯彻落实。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适时推送通知信息,提醒基层单位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每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情况,在履行签字背书的情况下进行上报。拟于五月份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培训会,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解决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违法违纪始终处于高发期。公安局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派驻纪检监察组“三转”不到位,监督存在盲区,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明显,廉政教育有短板。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经不起金钱、物质的诱惑,铤而走险,利用工作便利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办理案件等现象屡禁不止。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登封市公安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及任务分工》,督促“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年底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量化打分。三是坚持“严下先严上、治警先治长”,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和执纪问责。四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驻局纪检监察组立足于“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职能定位,把精力集中在“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上,集中在查出违纪违法案件问题惩治腐败上,集中在主体责任的“再监督”上,着力解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思想;着力克服思想不重视、等待观望等模糊认识,摒弃僵化思维和陈旧工作模式,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自觉,扎实有效地推动“三转”任务落实。五是进一步加快局机关纪委机构整合和职能调整步伐,明确机关纪委职责定位。

整改结果:一是构建横向监督与条线监督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公安机关内设监督部门监督责任相协调,适应现代警务管理体制的登封公安监督格局,进一步夯实两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二是修订完善《登封市公安局2022年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目标及任务分工》《登封市公安局关于巩固深化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机制,细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任务分工及工作措施,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登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责指引清单(试行)》相关规定,深入排查公安局廉政风险点,及时向公安局党委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主动作为,每半年会同公安局党委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加强党规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把党规党纪和廉政教育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各类警务培训计划,驻局纪检组长每季度至少1次为党员干部做廉政党课,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党委和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及部署;健全谈话提醒和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每季度至少对公安局机关纪委进行1次业务指导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三转”工作,消除监督盲区。

(14)作风建设不过硬,不严不实现象严重。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工作作风不严谨。三是对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领导干部机关化作风重,各项考核评比多,基层负担重。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少,对基层单位存在的现实困难和问题掌握不透。如中岳派出所所长期在外租房办公;交通管理大队各业务科室办公场地分散;颍阳派出所档案柜为老旧木质柜,且损坏严重;君召派出所用货架存放档案;交通管理二中队办公家具老旧。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制定登封市公安局“能力作风建设年”作风大转变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作风大整治。二是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坚持日常管理与重要节点检查结合、线上与线下检查结合,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尤其对工作日饮酒、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紧盯不放,严防各类“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依据重要时间节点全年专项督察不少于4次,对顶风违纪、被上级督察通报的予以严肃追责。三是以正在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抓学习、强素质、练本领、促整改,转作风,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作风不实等问题。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工作纪实制度,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一周时间下沉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所队亟须解决的办公环境、警力、装备配置等问题,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改善基层办公环境,落实从优待警工作措施。

整改结果:四月份以来,我局制定了《登封市公安局“能力作风建设年”作风大转变工作方案》,开展作风大转变专项整治。一是强化领导表率作用引领作风大转变,推行党委班子“四不两直”工作法,党委班子成员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中层干部落实“13710”工作制度,对上级交办的工作1天内研究部署;3天内反馈初步落实情况;一般工作7天内落实解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二是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专项治理促进作风大转变。党委班子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议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锻造忠诚坚定、听从号令的过硬作风,把“两个维护”固化在头脑中,落实在行动上。紧盯“四风”新动向,严控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推出班子领导纪实制度,每天记录班子成员到基层督导调研等工作情况。针对队伍中存在的“怕、慢、乱、虚、假、粗、懒”等突出问题,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采取集中督察、网上督察、暗访督察、交叉互查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跟踪落实整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辅警做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在争先进位中砥砺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三是强化监督执纪保障作风转变。通过加强“民意监测”、警民恳谈会等评议反馈方式,对队伍中虚假懒慢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构建综合部门职能监督、督察审计专门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的系统监督格局,通过提升监督执纪效能保障队伍纪律作风大转变。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方面有欠缺。

(15)在为民服务等方面缺乏系统思考,对关系群众利益的事情考虑不周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没有做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二是依托郑州市局星级窗口评定工作方案,对各窗口单位外观标识、便民设施、警务公开、环境卫生、警容风纪、办事服务等方面实行季度评比,落实“一张笑脸相迎,一声同志相称,一杯茶水相敬,一张椅子相让,一句再见相送”的“五个一”工作服务要求,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各窗口单位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解读相关政策,规范业务办理流程,邀请警务礼仪专家为窗口民辅警授课,规范警容警姿、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提升沟通协调能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走访制度》,明确民警每月走访企业频次、职责任务、服务措施、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提升走访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平台”,将走访企业过程中收集的问题、风险、隐患逐一收集梳理录入系统平台,认真处理或移交相关责任单位解决,及时反馈问题解决情况、风险隐患处置情况,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是充分发挥“警营之星”评比结果的激励作用和民意监测的规范约束作用,每周对窗口有责工单涉及的民警进行约谈,每周约谈会的有责问题情况作为加扣分项目,纳入我局每月“警营五星”的评比中和年终集体和个人绩效考评成绩。五是以民意110为平台,通过警民、警企恳谈会、民意监测、开门纳谏等途径收集民意心声,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更多的便民举措,确保提供更有效、更优质的服务。

整改结果:一是开展窗口单位星级评定工作。我局研究出台了《关于评定公安机关星级窗口单位的实施方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高效服务群众,全面开展窗口单位评价工作。2月7日,登封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付谦到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服务窗口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体验行动,现场提出为民服务工作“五个一”新要求。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公安局警务效能监察支队分别转发了我局开展星级窗口单位评定工作简报。二是开展窗口单位民警业务培训。3月1日,我局在战训队组织开展了窗口单位警务礼仪提升班,邀请河南警察学院警务礼仪专家为窗口单位民警30余人授课。郑州市公安局警务效能监察支队转发了我局开展窗口单位民警业务培训的简报。三是落实民意监测周约谈会制度。3月份开始,我局每周五由常务副局长韩迎升召集,定期召开包含民意监测、执法质量、执法场所以及全警情录入等服务群众重点业务的周约谈会,对工作中暴露出问题的一线基层单位及民警进行约谈。四是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我局2月份出台《关于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2月至4月,我局利用数据天平工作日志信息平台对各单位办实事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累计为群众办实事数据2489条。五是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走访机制。我局相继修订了《登封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活动的通知》等,规范全局走访企业工作机制及有关制度,细化走访工作措施要求。六是落实万警助万企工作措施。我局每月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平台”对企业走访工作进行督导。今年以来,全局助企领导和民警共完成走访数596人次。“三项清理”方面,我局积极落实立即办、就地办、主动办工作要求,共发现问题201个,风险86个,现已全部及时解决。2月9日,我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活动专题会议,创新工作举措,主动转变作风,组织多警联动党员服务小分队,每周日到企业开展助企系列活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被多家省级媒体宣传报道。七是开通“涉企绿色服务通道”。2月28日,我局印发了《登封市公安局“涉企绿色服务通道”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各窗口单位已经按照要求设置“涉企绿色通道”标牌,建立了工作登记台账,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各派出所、车管所、行政服务科、信访科等窗口单位全部设立专门涉企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来办理业务的企业进行指导等方式,协助涉企当事人现场整理材料,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的当即办理,对于当事人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对于符合容缺办理条件的采取容缺办理,尽量缩短企业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时间。同时,行政服务科对涉企业务还开展了提前办、延时办等服务。八是发挥警务效能监测平台作用。我局制定了《登封市公安局2022年“警民互动”活动方案》,要求18个派出所和交警大队,采取定期召开警民恳谈会、向人民报告工作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意见建议。民意110平台在日常工作中,依托接处警、窗口服务、执法办案、专项调查、警民互动、民意调查等模块,对规范执法行为、优化为民服务质量起到了效能监测作用。

3.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

(16)会计科目核算不实。经查阅2019年至2021年6月机关账本及凭证,市公安局在“一车一卡,绑定油卡”规定的前提下,仍在差旅费、专用材料等费用中列支大量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合理设置财务报销项目,强化资金使用的审核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支出费用。二是加强与市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燃油费等资金的保障力度,避免出现不能及时充卡等现象。

整改结果:制定完善了《登封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差旅费内控规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差旅费报销、审批,落实后勤保障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依然突出。

(17)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党委会议多以安排业务工作为主,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较少,党委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各党支部党建活动方案不统一,开展活动效果不佳。三是党员教育抓得不紧,泛泛而谈的多,针对性强的少。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党委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的落实,以党建促业务,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见效。二是持续深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把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上年度述职评议问题整改等情况纳入述职评议的重点内容,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好党务干部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外出参加学习、开展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等措施,让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明晰岗位职责,提升工作能力,成为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

整改结果:一是制定了《公安局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抓好党建工作开展,重点履行好“统筹、落实、教育、管理、监督、保障”六个责任,形成了“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浓厚氛围。二是制定《登封市公安局党支部建设八项标准》,明确提出基层支部要达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务实重干、团结协作、民主透明、清正廉洁”八项总体建设标准,为基层支部建设明确了努力方向。三是推进党员活动室建设,推进支部党建宣传阵地建设。目前,全局各单位集中力量建成党员活动室20余个,每个基层党支部普遍建立了党建文化墙。

(1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兰考标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组织集中学习、开展谈心谈话、进行问题查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问题整改”5个程序步骤,严肃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认真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员干部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教育、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三是对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检查结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

整改结果:一是在各党支部组织召开7.20暴雨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的过程中,严格落实“组织集中学习、开展谈心谈话、进行问题查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问题整改”5个程序步骤,会前对各支部班子及委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初审,剖析不深刻、不深入的责令修改,督促各支部严肃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二是党委民主生活会坚持兰考标准,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新气象。

(19)“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谨。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三会一课”落实与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积分管理等深度融合。二是落实“两级备案”、“三个公示”、“两级调阅检查”制度,指导规范支部会议记录,督促层支部如实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领学内容、发言内容等事项。对开展不力、应付作假的支部通报批评,对优秀典型加以推广,突出示范带动作用。三是结合登封市公安局“四强”党支部建设,在全局进行一次专项整改,纠治相关问题。加大对党务干部的指导培训力度,提升党务干部的能力水平。

整改结果:一是加强对各单位理论学习的督导检查。督察大队把各单位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日常督察的必查内容,不定期进行督导。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理论学习笔记进行调阅,调阅情况记入各单位成绩。二是利用郑州市局“网上考场”系统,每月组织全体民警进行网上测试。统计测试成绩后在各单位之间进行评比,不合格的要求重考,坚持以考促学,增进学习效果转化。

(20)党支部设置不合理。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原则,对之前设置不合理的支部(如办公行政支部、治安支部)进行调整,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确保基层党组织健全,方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二是结合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特点,在全局各单位处警小组、值班班组和重大安保、维稳处突等一线战斗单元设置党小组,按时开展组织生活,提高“动中抓建”水平。

整改结果:一是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目前,结合单位实际,对包含单位较多的治安支部、办公行政支部进行分拆,分别增设了保安公司党支部、行业警务室党支部及财务后勤党支部,确保党组织健全,方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在疫情防控、重大任务安保等执勤活动中,在隔离酒店安保小组、防疫执勤卡点、安保维稳等一线战斗单元设置临时党组织,按时开展组织生活,提高“动中抓建”水平。

(21)离退休老干部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摸清党组织关系未按要求转移的离退休人员情况及具体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安排专人跟进离退休老干部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二是制定完善离退休老干部党关系转接制度规定,加强与政工部门的对接联系,明确办理流程,明确转接时限,确保及时转接到位。

整改结果:已对离退休老干部情况进行了摸排,目前已全部将离退休老干部党组织关系转出至所在社区党组织。

2.干部管理机制不完善。

(22)干部长期不交流。一是中层干部长期不交流。二是普通民警长期不轮岗。三是辅警长期不交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中组部关于转发公安部党委〈关于实行全国县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分别制定《2022年登封市公安局部分派出所所长公开竞争上岗实施方案》《2022年登封市公安局公开选拔派出所指导员实施方案》等实施方案,报市委、市委政法委审批执行,其他单位轮岗交流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条件》等规定,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以事择人原则,突出政治标准,重视基层经历,分批分期配齐配强中层干部队伍,原则上在一个岗位工作满5年的要轮岗,满十年的必须轮岗,特别是人财物重要岗位和执法重要岗位。2022年4月6日按照双向选择方式对派出所副职岗位进行了轮岗交流。三是根据我局领导干部和普通民警轮岗交流制度,积极推进辅警轮岗交流,研究轮岗交流实施办法,辅警交流按照三年一交流,五年必交流原则进行。

整改结果:一是通过竞争上岗,重新选拔配备了派出所所长(见附件一),2022年3月31日已到任开始开展工作。通过竞争上岗,重新选拔统一配备了派出所指导员(见附件二),2022年4月13日已到任开始开展工作。二是中层干部调整以后,我局符合交流条件的民警大部分已交流,交流率达到了90%以上。三是辅警满足交流条件的部分已交流,例如:下一步根据工作需要逐步交流。

(23)违规配备领导干部。

整改措施:根据三定方案,梳理我局违规配备领导干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解决:应该由组织部任命的科级岗位,提出合理的任职方案,报请市委组织部考察任命;由我局任命的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由政治处制定相关方案提交局党委有序推进。同时根据公安工作需要,报请市委组织、编办对相关内设机构设置、单位职数配置进行调整,确保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需求。

整改结果: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我局对违规配备领导干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予以解决:一是应由组织部任命的科级岗位,原我局下文任免的科级岗位已下文全部免职(见附件三),并提出合理的任职方案,报请示市委组织部考察任命;例如交通管理大队有两名年龄较大的副大队长本人提出辞去“副大队长职务”,市委组织部已批复(见附件四)。二是应该由我局任命的超职数配备的干部,通过中层交流,已处理到位。例如, 经侦大队一名副大队长已竞争到派出所所长岗位。

3.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

(24)公安局对民警队伍管理、党员队伍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疏于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麻木不仁、遮遮掩掩,甚至掖着、捂着、盖着,导致积小成大。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登封市公安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及任务分工》,督促“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坚持“严下先严上、治警先治长”,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函询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队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教育、监督、风险防控等制度,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整改结果:同问题(14)(15)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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