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8550985/2025-00020
  • 登封市农业农村局
  • 通报
  • 2025-07-31
  • 2025-07-31
中共登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年3月30日至5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委开展了巡察。经个2月集中整改和《登封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农委党组高度重视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市农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对三个方面17类48个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期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照反馈意见清单逐一督促落实、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巡察整改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1)关于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市委关于《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文件精神,建立市农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2022年召开班子会、党组(扩大)会议20余次,每次都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作为会议第一个议题进行传达学习,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关于主动学习意识欠缺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学习计划,学习《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书籍,坚持系统学习、经常学习、终身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为期三天的新时代基层干部培训,强化主动学习意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郑州市《2022年第二季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应知应会知识要点汇编》,按时组织参加线上考核。

(3)关于学习重点不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以“三农”工作为学习重点,全面学习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有关内容,督促党员干部扛牢乡村振兴政治责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学自行学、与“三会一课”相结合等多种学习形式,把“三农”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强理论知识测试,将学习成效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通过集中学习市委宣传部《2022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登封市意识形态月例会制度》等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督查,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班子会常设议题,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宣传工作新格局。强化责任落实,调整班子分工,把班子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真正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线上平台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机构改革不彻底

(1)关于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科室设置,理顺职责关系。严格落实《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组织架构,落实科室设置,下设9个行政科室、14个事业单位,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多措并举推进全委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格局和氛围。2022年以来,畜牧中心和农机中心负责人坚持参加委党组会议,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明确委主要领导分管联系畜牧、农机业务工作,以案促改、疫情防控等工作由农委统一安排部署。

(2)关于队伍整合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市农委高度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组织领导,周密抓好落实。市委编委对《关于明确登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编制的请示》已批复,已报送市人社局进入设岗程序。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开展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员业务素能;进一步强化农业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业内部协调配合,整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畜牧、农机等执法骨干力量,形成合力开展工作,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4.脱贫攻坚工作不深入

(1)关于建档立卡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截至目前,数据质量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建立数据质量周筛查机制,对系统新产生问题及时排查及时整改。

(2)关于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方面思考不深入,办法不多,脱贫人口收入增速放缓的问题。整改情况:全市2022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计算周期的前三季度(即2021年第四季度和2022年一、二季度)人均纯收入为13198.97元,相当于2021年全年脱贫人口收入(14057.85元)的94%,实现了收入稳定增长。同时,按照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要求,加大脱贫人口培训力度,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增长。

(3)关于存在脱贫户收入下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产业带动,让更多的脱贫户享受产业发展收益。二是建立稳定脱贫户收入预采集机制,及时比对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对公益性岗位进行补贴,利用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对重点乡镇公益性岗位进行补贴,全方位、多途径增加脱贫户收入,确保脱贫户收入稳定增长,收入下降户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协调督促不到位

(1)关于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巩固脱贫成果月调度会机制,市委市政府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全市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建立行业部门档案资料审核机制,对全市行业部门巩固脱贫成果档案资料逐项审查,已经于7月份对全市所有行业部门档案资料整理、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督促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各项工作。

(2)关于组织协调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培训,配合市委组织部于8月份对登封市派第一书记进行为期三天的集中轮训。二是建立对驻村工作队督导机制,市驻村办每周对驻村工作队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在岗在位在状态。三是加强对乡村干部培训力度,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对乡村干部进行培训,并不定时组织应知应会测试,为干部访谈打下坚实基础。

(3)关于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建立督导抽查机制,8月份开始,不间断开展工作抽检,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乡镇、部门立行立改,建立台账,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全部解决到位。

6.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建设方面有短板

(1)关于项目入库不精准的问题。整改情况:巡察发现部分项目在前期谋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论证不足,项目定位不准,导致项目效益发挥不明显。如:2019年卢店镇景店村小米加工项目、2020年东华镇少阳寨村农家乐项目、白坪乡二岚沟村水产养殖小塘坝项目等。针对此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实施全面整改。一是针对问题项目采取下发督办函、现场督导、召开座谈访谈会等形式,多措并举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成效。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流程,制定下发《登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等文件,从源头上规范入库项目,严把项目入口关,坚决杜绝不符合政策规定、市场前景不好、收益不高的项目入库,避免出现项目谋划不精准。目前,卢店街道景店村小米加工项目已重新签订了承包合同,项目年收益5万元,已正常运营。东华镇少阳寨村农家乐项目,已确定新的租赁主体,并签订租赁合同,已正常运营。白坪乡二岚沟村水产养殖小塘坝项目已组织乡村两级对该项目进行研究论证,转为公益性项目进行管理,确保资产不流失。

(2)关于项目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巡察发现项目监管不严,项目管护不到位现象。如:2019年白坪乡西白坪村厂房建设项目、2021年唐庄镇王河村民宿建设项目等。针对项目建设监管问题,我委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分级监管机制。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落实各级监管职责,明确乡村振兴局监管责任、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行管部门监督责任,多方发力,齐抓共管,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务必做到“三到场”,即项目开工到场,组织相关人员分析现场情况,核准工程建设清单,确定施工方案;阶段性完工到场,地基、主体完工时现场清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到场,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全面验收。同时,要求各乡镇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在项目评审论证、入库实施、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全程参与,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护制度。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完善后续管护制度,对公益性资产明确专人进行管护,落实管护经费,确保管护成效;对于经营性资产,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压实管护责任,确保项目正常使用,发挥更大成效。四是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019年白坪乡西白坪村厂房建设项目屋顶修复已完成,目前项目正常运行,村集体年收益5万元。2021年唐庄镇王河村民宿建设项目已确定运营主体,年租金10万元,目前使用方正在进行外立面改造和内部装修工作。

(3)关于项目闲置较多的问题。整改情况:巡察发现已建成扶贫项目闲置现象较为严重,闲置率较高。如2021年颍阳镇颍北村日光温室项目、2019年徐庄镇何家门村农家乐项目、徐庄镇何家门村民宿项目、2020年徐庄镇孙桥村民宿建设项目等。针对项目闲置问题,我委组织相关乡镇进行了“回头看”,召开不同领域经营主体专题座谈会,认真分析项目闲置原因,对症下药,全面整改。一是要求乡镇拓展思路,分类施策,结合当前市场需求,适当调整项目使用方向;结合疫情影响,将制定出台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发展,加大对农业企业支持力度;二是建立完善项目风险评估机制。从项目谋划初期开始,就加大对项目的风险评估,充分考虑市场、技术、管理等因素,做到运营前置,设置风险保障金,把好项目入口关,避免项目闲置;三是实施奖惩制度。把项目运营状况与项目安排挂钩,凡是项目闲置未有效使用的,原则上下年度不再安排项目;四是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步实施整改。目前,已整改3项,正在整改2项,9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4)关于项目收益率低的问题。整改情况:巡察发现部分项目收益不高,联农带农效果不明显,如:2021年东华镇村级联建厂房建设项目等。针对此类问题,我委对农业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谋划。根据《登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等文件要求,谋划一批运营主体实力强、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精品项目,提高项目收益率;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提前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缴纳项目风险保证金,尽量做到“量体裁衣”,提高项目收益率;三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充分考虑群众参与度,从带动就业到发展产业,优先考虑群众效益,提高项目综合收益。四是根据本次巡察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目前,东华镇村级联建厂房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固定收益达40万元,带动群众务工36人,增加群众收入10余万元,综合收益8%以上。

(5)关于项目带富能力弱的问题。巡察发现2020年大金店镇雷村冷库等项目带富能力不强。就此问题,我委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整改,建立《项目后续管理制度》。一是做好资产移交。对建成项目,由各乡镇做好财政扶持项目的资产移交,全部作为村集体资产纳入村股份资产合作社管理,量化成村民股份,项目资产收益主要用于分红,提高群众财产性收入。二是创新运营模式。运营方式上鼓励村集体以资产入股、合伙经营、保底分红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外合作,尽可能提高项目收益。三是做好联农带农。村集体资产项目合作合同应明确使用本地村民,吸引本地村民就业;对一些种养殖项目,与合作方合同明确要求提供技术培训,帮助村里培育种养能手。

7.农业农村工作有短板

(1)关于抓农业提优增效力度不大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编制“十四五”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制定全市“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结合乡村区位优势、自然条件和产业特色,布局都市休闲农业区、特色高效农业区、文化农旅融合区、生态农旅观光区,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示范村。2021年白坪乡西白坪村和徐庄镇屈沟村获批河南省“一村一品”示范村,屈沟村成功申报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二是加强品牌建设。目前全市涉农有效注册商标数433件,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5个、无公害农产品20个,绿色食品基地9个、绿色食品13个,“登封芥菜”、“茶亭沟红薯”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全市“三品一标”认证总面积22.6万亩。全市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7个,“小苍娃”芥丝、“亨晟”梨、“嵩润康家”番茄、“绿宝农业”甘薯、“草千里”葡萄、“嵩超”芥菜、“鸿润”核桃、“龙潭湖”雪桃入选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三是加强菜篮子市场供应。在城区周边大力发展时令鲜果、露地蔬菜和反季节蔬菜生产,打造市区菜篮子供应基地。大金店镇成功申报全国农业产业强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重点向大金店、卢店、唐庄等蔬菜乡镇倾斜,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蔬菜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盲点。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暨省市户厕问题摸排整改会议精神,组织乡镇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参与筹备召开登封市2022年“五星”支部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完成上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排名。二是结合农村“五星”支部创建工作,成立登封市“生态宜居星”支部创建工作专班,制定“生态宜居星”评定办法,聚力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村,加强对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厕所革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垃圾源头分类、就地减量,推进污水治理,美化村容村貌等重点任务的指导。三是统筹协调市直相关单位,成立督导组,开展日常检查,下发问题督办单,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扫的净、运的出、保持住。

(3)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低。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招商项目库。总结提炼美丽乡村精品村资源优势,针对乡村旅游运营需求,建立村落景区运营招商项目库,为有意向的运营商快速了解美丽乡村村庄“家底”和特色提供便利。二是招引或组建运营公司。指导美丽乡村项目所属乡镇、行政村逐步招引或组建运营公司,运营公司要具备策划和文创能力,具备集聚资源能力,具备市场运作能力。三是宣传造势,营造氛围。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联合省广播电台,圆满完成12个美丽乡村“乡村振兴面对面-美丽乡村郑州‘中’”为主体的宣传活动,提升美丽乡村知名度。

(4)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0-2021年完工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产未计入村固定资产账户的情况,我委下发问题整改督办函,审计结束的尽快移交村集体入账,按股份量化到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账户;未审计结束的督导各乡镇加强与审计部门、审计机构对接,尽快完成结算审计,根据审计金额纳入三资账户管理。二是针对在河南省县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村集体资产登记不全面、存在集体资产少登漏登问题,我委督促涉及的两个乡镇和村集体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进行了再次核对,对少登漏登的补录集体资产,共补录集体资产1355万元。三是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每年对集体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四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购入、出租、出借,建立民主决策和程序,未经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程序,处置集体资产合同无效。

(5)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准低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下发《登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制度》《登封市农田水利重点设施建后管护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明确项目管护机构、范围、资金来源及各类工程管护制度,压实市、乡(镇)、村三级管护责任,细化所有权、管理权、维护权的主体,让群众切实参与到农田水利监督管护工作中来。二是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加强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的措施建设,进一步推广土地深耕和节水灌溉,实现农作物优质高产高效。

(6)关于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推进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会同市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起草了《登封市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宅基地用地审批和建房审批的工作职责、审批流程、质量安全监管、建设验收和工作要求。二是下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指导乡镇尽快设立用地和建房联审联办服务窗口,建立完善执法体系和执法制度。三是在1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探索开展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工作,2022年闲置利用58宗,共13615平方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服务群众意识有欠缺

(1)关于农业技术培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制订培训计划,并依据培训计划进行调研,围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农副产品有效供给,以培育粮食蔬果生产、畜牧水产养殖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和种养大户为主,依托五个区域中心站,聘请相关专家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农业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培训实效。

(2)关于农技推广方式单一的问题。整改情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要求,围绕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植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建设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等重点方面,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方面指导能力,强化服务水平,切实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效。

(3)关于对基层农民技术员、畜牧防疫员管理考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沟通协商,以专业生产型和技能型农民为主,把18-6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作为摸底对象,调研培育需求,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对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针对学习对象的需求,聘请高素质农民培育专家库专家、教授传授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新经营方法,切实提升培训实效。加强村级防疫员业务知识培训,修订完善《村级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关于村级农民技术员,2022年4月21日接郑州通知,目前已停止此项工作。

2.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相关科室学习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关于培训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培训相关规定。制定以案促改实施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相关人员做检讨发言和表态发言,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1)关于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和财务会计审核制度,对所有财务报账凭证进行“回头看”,认真排查梳理,加强相关财务规定学习,对不真实、不完整、记载不准确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2)关于外出培训未备案的问题。整改情况:建立培训联合审查机制,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把关。下步将严格落实登封市培训管理制度,若组织外出培训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报备,严格执行培训标准及要求。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关于固定资产不入账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和财务会审制度,对所有财务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认真排查梳理应列未列、应核销而没有核销的固定资产情况,责成相关人员及时纠正错误,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进行补记,补录24500元的固定资产。

(2)关于报销凭证不齐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科室认真核查和完善凭证资料,对以往的报销凭证再次排查梳理举一反三,确定报销凭证规范完善。二是组织财务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办〔2014〕29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报账凭证相关手续,规范资金使用和凭证资料管理。三是持续加强对报账工作的管理力度,对相关业务负责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

(3)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河南省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已经足额收缴个人工会会费。

5.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落实《登封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公车管理规定学习,提高公车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公车使用管理机制,对现有公车严格管理,规范公车使用台账,目前已经实现定点维修,车辆用油一车一卡。目前,我委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公务用车油卡使用专项治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委属事业单位的全面监管,修订完善委党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等,委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列席委党组班子会,及时了解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精神;委属事业单位重大事项纳入班子会议事范畴,强化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委属事业单位履职、党务、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落实定期整改。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党组织主要领导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及时克服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务与行政业务的关系。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2)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利用“党员活动日”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对一些交纳党费迟缓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经党组织研究进行处理。

(3)关于党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持续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员管理,对于转入和转出人员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谨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加强对各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其内容实质。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真正让查摆问题深入内心,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撰写,为问题整改打下良好基础。

3.关于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问题。整改情况:研究制定《登封市农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三重一大”的议事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要求,今后将农委组织实施的项目及拨付资金情况纳入议事范围,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

4.关于以案促改流于形式,警示教育效果不佳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了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目的,确保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提高宗旨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找和解决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把边学、边查、边整、边改贯穿于以案促改工作的全过程,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实效。

5.干部队伍管理教育不扎实

(1)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后备干部培育力度,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在单位内部选拔任用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扩充到中层及重要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中层干部理论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

(2)关于违规使用临时工的问题。整改情况:扶贫中心临时人员(公益性岗位)已经于2022年2月清理完毕,目前正式干部24人,无其他性质工作人员。同时,组织办公室学习相关文件,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三农”工作论述,着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维护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不断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的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强化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带头学作用,确保制度入耳入心,扎实制度的笼子。夯实基础工作,做好各类会议、台账、档案等管理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不丢档。

(三)进一步加强主流意识宣传。扛牢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底线思维和斗争精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讲好“三农”好故事,传递农委好声音,加强和完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用实际行动谱写“三农”事业新篇章。

(四)进一步落实巡察反馈整改。下阶段,市农委党组将持续开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强化整改督导,严肃反馈问题整改纪律,定期研究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完善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进度,对于整改进展缓慢、整改质量不高的情况将严肃追究其责任,一以贯之把各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五)进一步统筹兼顾全委各项工作。将巡察整改与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案促改活动相结合,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坚持在党的建设、资金项目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动我委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再上新台阶。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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