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封市人才公寓申请流程实施意见》【登建(2025)36号】的规定,在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初步审核的基础上,经登封市人社局和登封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联合审核,现对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1-62832501
公示名单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工作单位 | 资格类型 | 备注 |
| 1 | 易思达 | 男 | 411522********3315 | 本科 | 登封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人才公寓 | |
| 2 | 谈珺 | 女 | 411522********4520 | 硕士研究生 | 登封市人民法院 | 人才公寓 | |
| 3 | 张玉 | 女 | 410181********1028 | 硕士研究生 | 登封市人民法院 | 人才公寓 | |
| 4 | 李涵 | 女 | 410183********1041 | 本科 | 登封市人民法院 | 人才公寓 | |
| 5 | 张雨果 | 女 | 411081********0908 | 硕士研究生 | 登封市总工会 | 人才公寓 | |
| 6 | 施敬凯 | 男 | 411302********1314 | 大专 | 登封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人才公寓 | |
| 7 | 杨硕 | 女 | 412822********6929 | 本科 | 中共登封市委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人才公寓 | |
| 8 | 张路姚 | 女 | 410185********0087 | 本科 | 登封市通达路小学 | 人才公寓 | |
| 9 | 崔国辉 | 男 | 130523********2273 | 大专 | 登封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人才公寓 |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登封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登封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