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封市人才公寓申请流程实施意见》【登建(2025)36号】的规定,在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初步审核的基础上,经登封市人社局和登封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联合审核,现对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2025年 9月 30 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1-62832501
公示名单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工作单位 | 资格 | 备注 |
| 类型 | |||||||
| 1 | 曹泰铭 | 男 | 410102********0134 | 本科 | 登封市公安局 | 人才公寓 | |
| 2 | 陈昊 | 男 | 410105********009X | 本科 | 登封市泓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人才公寓 | 市属企业 |
| 3 | 镐腾飞 | 男 | 412823********5613 | 专科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登封市供电公司 | 人才公寓 | |
| 4 | 曹聪玲 | 女 | 410181********2521 | 本科 | 中共登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人才公寓 | |
| 5 | 赵艳芳 | 女 | 412825********002X | 本科 |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 人才公寓 | |
| 6 | 潘杨 | 男 | 411325********9037 | 本科 | 登封市公安局 | 人才公寓 | |
| 7 | 张亚利 | 女 | 410182********1428 | 本科 | 中共登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人才公寓 |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登封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登封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
2025年 9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