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登封市财政局2025年度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资格检查工作方案》(登财会【2025】7号)要求,为规范我市代理记账行业管理,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决定对我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是否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名单公示如下:
登封市春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郑州见素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登封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