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现将本市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信息公告如下,办学许可证废止后,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请有关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型 | 许可证编号 |
登封市嵩正健康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341018542200098 |
特此公告。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