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等有关规定,登封爱心中医肝病医院(登封市大禹路与崇福路交叉口)于2026年1月31日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郑州市登封医疗保障中心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了现场查验。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2月2日起对登封爱心中医肝病医院作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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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