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等有关规定,登封市惠平大药房有限公司(登封市中岳大街东段北侧)于2026年2月2日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郑州市登封医疗保障中心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了现场查验。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3日起对登封市康祥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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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