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在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市实际,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起草《登封市收购已建成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现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4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政府网站:登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
2.电子邮箱:dfsbzb@163.com
3.通讯地址:登封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
4.邮政编码:452470
5.办公电话:0371--62832501
附件:1、《登封市收购已建成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登封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登封市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登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5、《登封市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6、《登封市保障性住房定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