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登国土收字〔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要求和市政府批示,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收回。
该宗国有土地位于告成镇隔子沟村,不动产证号:豫(2025)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1030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069.33㎡(约15.12亩)土地使用权人为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利性质为划拨。该宗土地权属无争议、无抵押、无任何经济和社会纠纷等问题。四至边界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现予以公告,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逾期将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贺 啸 电 话:62718887。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