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的位于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嵩山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我局于2026年1月21日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登建施字第410185202601210102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议定,撤销该证,重新办理该项目施工许可证。该单位于2026年3月18日向我局提出的撤销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我局依法对登建施字第410185202601210102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予以依法撤销。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