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57/2023-00007
  • 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
  • 美丽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 2023-02-23
  • 2023-02-23
  • 通知
  • 告政文〔2023〕27号
  • 有效
告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告成镇美丽公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告成镇美丽公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23

 

告成镇美丽公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文旅文创产业再上新台阶,助力我镇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开展综合整治全公路路域环境,彻底清除公路两侧“脏乱差”现象,营造“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全力打造美丽公路,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以构建全域旅游交通网络为载体,以区、景区、美丽乡村为重要节点,大力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美丽公路建设,为人文美丽告成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辖区旅游公路、国省干道、乡道及沿线村庄为重点,统筹开展全公路沿线的洁化、拆违和绿化工作,实施路域生态环境整治行动,推动公路两侧风貌整体提升,实现“路景融合、村景融合”,促使我公路及沿线区域洁化、绿化、美化、序化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居民生活环境持续优化。

  三、实施步骤

美丽公路建设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集中整治阶段。2月中旬至5月1日,集中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国省干线公路和重要县道,拆除私搭乱建,整治环境卫生,营造整洁视觉效果;加强廊道苗木养护,及时补植补栽,恢复原有生态功能;充分利用空闲地,建设完善景观小品及配套服务设施,提高群众生活舒适度和游客服务功能。

  (二)打造精品阶段。5月上旬至12月底,围绕镇区、景区、美丽乡村等节点,因地制宜利用乡村公路至少打造一条美丽公路示范路。

(三)长期管护阶段。镇域主要道路按照美丽公路建设标准,综合整治,逐步提升,力争把全域公路打造为生态景观道路,推动全道路交通运行环境从“局部美”向“全域美”转变。

2024年,在总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美丽公路建设工作;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美丽公路”目标,努力形成美丽公路循环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管护队伍,做好辖区公路、生态廊道、休闲服务设施等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工作标准

  (一)路容路貌整治标准路面状况良好,总体干净整洁;路肩边缘整齐,无杂草、杂物堆积;边沟平顺,桥梁涵洞无淤积堵塞;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防护、视线诱导及警示设施齐全。(具体见附件1)

    (二)生态廊道整治标准除基本农田不得绿化外,公路沿线是耕地的,高速、国、省道两侧绿化范围不超过5米,县、乡、村道两侧绿化范围不超过3米;公路沿线是林地的,高速、国、省道两侧绿化范围不超过50米,县、乡道两侧不超过20米,村道不超过5米。凸显绿化美化效果,做到树木品种、花草组合有序,保持四季常青、四季有花,绿化效果好、美化品质高。绿植管护到位,做好补栽修剪和杂草清除工作。(具体见附件2)

  )村容村貌整治标准改造提升沿线村容村貌、美化房屋墙体外立面、增加村内绿化、实施灯光亮化、规范整理线杆,结合当地特色,建设完善景观小品和公共休闲服务设施等。(具体见附件3)

  )路侧环境整治标准沿线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无杂乱堆积物、无枯树杂枝、无乱贴乱画等现象。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私搭乱建、无违法建筑和地面构筑物,无采矿、采石、取土等危及公路安全活动,路侧环境自然和谐。(具体见附件4

  、职责分工

(一)乡村振兴办:

1.负责牵头统筹推进美丽公路建设工作,具体协调做好国省县道养护工程建设、路容路貌打造,统筹组织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设施治理,指导乡村公路建设及管护业务,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

2.负责组织指导沿线村庄村容村貌治理及景观打造,协调美丽乡村与美丽公路有效衔接,统筹谋划包装美丽公路在内的专项债项目。

3.统筹组织公路沿线爱国卫生创建工作,指导行政村进行卫生综合整治,将农村路域卫生纳入农村爱国卫生考核评比工作。

  (二)农办:负责制定生态廊道绿化标准及相关规划设计工作,统筹组织好廊道项目实施,负责项目林地手续办理工作。

  (三)村镇办:负责土地规划、土地权属确定及用地审批工作,按照耕地“非农化”整治要求,做好用地指导、政策解释相关工作。

  文化旅游办:做好休闲服务设施、旅游标识设置打造等指导工作。

  各行政村:履行本行政村辖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主体责任,组织实施乡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和维修养护,负责辖区公路两侧生态廊道、村容村貌、拆违执法和卫生整治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持续做好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镇长担任指挥长,分管交通、林业、农业、爱国卫生的副镇长担任副指挥长,有关直部门和相关行政村为成员单位的美丽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办乡村振兴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林站、农村镇办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加强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台账推进机制,按照美丽公路建设工作任务,以道路为单位,以村组为单元,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时限,细化责任。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集中整治阶段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工作高效推进。三是建立观摩交流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观摩,通过点评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督促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查找问题、弥补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迎头赶上。

  )加强考核奖惩。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镇党委、政府督查考核范围,强化督导,严格奖惩。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助、评优评先挂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予以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视情节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助等措施。

 

  附件:1. 公路路容路貌整治标准

     2. 生态廊道建设指导意见

        3. 村庄环境整治标准

     4. 路侧环境整治标准

    

  

 

附件1

 

公路路容路貌整治标准

 

    一、路面标准

  路面状况良好,无坑槽裂缝等病害,路面总体干净整洁,无杂物抛洒、积水、打场晒粮、建材占道、占道经营等现象。

  二、路基标准

  路肩边缘整齐,路肩边坡无明显冲沟和未培护问题,总体干净整洁,无杂物堆积、高草未剪等现象;边沟干净畅通,无杂物堆积、杂草丛生等淤积现象;实现“路田分家”和“路宅分家”,“路田分家”要求设置1米宽以上路肩和边沟,“路宅分家”可采用暗沟排水设施或绿化平台分隔等;无占用路肩边沟现象。

  三、桥梁涵洞标准

  桥梁护栏完好、刷白,泄水孔无堵塞,伸缩缝良好。桥涵无杂物堆积淤塞现象,排水良好。

  四、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道路绿化标准

  标志标线齐全完整无缺损;里程碑、百米桩设置规范;按规定设置管养公示牌;危险路段安全设施设置完整,平面交叉路口、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桩;鼓励镇区、景区、人口居住集聚区路段灯光亮化;行道树整齐,无枯死损坏现象,路树刷白。

 

附件2

 

生态廊道建设指导意见

    

  一、建设原则

  (一)科学布局,安全节约以满足交通安全和营造舒适驾乘绿色体验为前提,引导行车方向和交通分流,统筹除保护基本农田外的道路、产业、农田、乡村绿化,科学合理安排整体绿地布局,节约用地。

  (二)协调统一,分段多样塑造独特风格,保障协调统一。景观布置在不影响公路行车视距和透视性的基础上,按自然景观和地域文化,分段打造景观带,并在路途经乡村、田园、山川、水体等不同区域,分段融入当地环境。

  (三)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美丽公路建设应以原有道路系统的周边环境为基础,提取最具代表性的自然景观或地域文化特色,深入打造美丽公路特色节点。

  (四)生态保护,环境可持续公路绿化景观的设计必须尊重自然,达到保护环境的效果。一是要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二是要创造与自然和谐的新景观;三是要构建多层次、结构复杂和功能多样的植物群落,提高自我维持、更新和发展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景观绿化

(一)绿化范围

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除基本农田不得绿化外,相应的绿化按照不同级别的道路,规划设计不同宽度的绿化景观。

(二)树种选择

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能充分体现嵩山地方特色的高大乔木树种为主,突显嵩山厚重的山野色彩和悠久历史,适当增加常绿、彩化树种,优化树种结构,丰富景观层次,突出景观效果,与道路及周边自然、人文景观融为一体。同时,注重树种的配置规模效应,大力推广市树市花的应用,形成独具特色的植物景观。

  1. 推荐树种乔木:银杏、雪松、白皮松、油松、广玉兰、枇杷、法桐、国槐、白蜡、三角枫、元宝枫、栾树、湖北紫荆、七叶树、楸树、榉树、朴树、乌桕、重阳木、玉兰、二乔玉兰、水杉、垂柳等灌木:海棠、红叶石楠、石楠、桂花、海桐、金森女贞、山桃、山杏、樱花、红叶李、月季、紫薇、石榴、连翘、鸡爪槭、红瑞木等

  2. 苗木规格必须采用一级苗造林,苗木不得截干,可适当疏叶、梳枝。城市近郊近景区阔叶乔木胸径10-12cm以上,苗高4m以上;针叶树地径8cm以上,苗高3m以上,花灌木地径5cm以上,苗高2.5m以上。

  (三)景观设计

    1. 新建区域对于两侧绿化范围为3-5m的绿化区域,以栽植乔木为主,采用固定株行距栽植;对于两侧绿化范围不超过20米绿化区域,以栽植乔木树种为主,适当配置一定比例的彩叶、丰花灌木,辅以草坪、草花等地被植物;对于两侧绿化范围不超过50米绿化区域,内侧(自路边网向外15-20米交通安全区内)以常绿、彩化灌木或小乔木树种为主;外侧以高大乔木构成防护林带。每隔2公里,要采用不同树种更换栽植,形成带状或块状混交林,增强林分稳定性和抗病虫害能力,减缓视觉疲劳。

    2. 重点区域结合现状,选取部分道路交叉路口、互通立交、出入市口、上下站口以及城区段作为景观节点,按照游园、公园等城市公共绿地进行绿化建设,提高绿化标准和增加绿化宽度,适度塑造微地形,铺设园路,建设休憩驿站、管理房、公厕等便民服务设施,配建垃圾回收设施,需要时可建设照明、监控等设备。

    3. 抚育区域在注意保留高大乔木的前提下,伐除病死的树木、剔除过密的树木,清理廊道内枯枝、落叶、垃圾、干草等其他废弃物,植入彩叶树种、观花树种,部分缺株、少株区域,及时补栽,增加抗性强开花地被植物,并按要求加强抚育管护,形成连续统一的植物景观效果。

(四)株行距

参照《郑州市廊道林荫化建设标准》,结合道路实际和景观需要,设计适宜的株行距,要疏密合理,不宜过密,为植物后期生长留足空间。

    三、配套设施

  1. 浇灌设施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植物后期浇灌养护问题,在无法近距离用水的情况下,应设计建设地下灌排管道或压力井,解决后期浇水问题,确保植物成活。

  2. 休息场所美丽公路要按照旅游通道的理念规划建设,在人流、车流、游人停留较多的国省干线、路边公园、村庄出入口等处,设计建设停车休息的场所,具备条件的可设计建设公厕、商店、垃圾收集箱等,供旅游、管护人员临时休息使用。

  3. 景观小品在合适的位置,设计放置一些景观石或石刻,增加沿线景观的自然、文化品位。

  4. 设计有慢行系统的路段,要有自然一体的游路铺装、标识标牌以及桌凳等,供休息游览。

    四、管护管理

  (一)质量目标

  1. 草坪植物叶片健壮、色泽纯正,无枯黄叶。

  2. 乔木树冠完整、美观,生长旺盛,开花结果正常,主侧枝分布均匀,分枝点高度与树种特性相适应,分枝不影响游览和观景。无死株、缺株,倾斜率小于3

  3. 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地被覆盖率达到90以上,无杂草,无死株、缺株。

  4. 花灌木生长旺盛,株型完整、丰满,开花适时,枝繁叶茂,花后修剪合理、及时。

  5. 花坛、花带及绿篱轮廓清晰、层次分明,整齐美观,无残缺、无杂草,修剪及时、得当。

  6. 造型植物修剪及时、得当,线条整齐、圆滑、流畅。规则式种植的造型植物,形状或体量保持一致。自然式种植的,形状和体量大小符合设计和景观的要求。

  7. 草本花卉生长旺盛,株型均匀、完整美观,开花适时,花繁、色正,开花时花冠覆盖率达到90以上,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修剪合理、及时。

  8. 草坪的绿色期不少于280天,草坪覆盖率不小于90,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1,无积水,修剪及时、合理。

  9. 保证绿地干净整洁,及时清理绿地上的垃圾,修剪后的枝叶及时清理不过夜。

  10. 县级以上道路两侧绿线范围内影响景观的垃圾、违建、杂草、枯枝、死树、染病的退化林木等应及时清理。

(二)建立管护机制

明确管护单位,健全管队护伍,落实管护责任,按照公共绿地管护标准,列支管护经费。农村道路可根据实际,灵活采取管护方式,确保管护有效。

 

 

 

附件3

 

村庄环境整治标准

 

  一、道路硬化标准

  1. 村庄主次干道通畅,通组通户道路硬化,村内道路形成路网,群众出行无障碍。

  2. 居住人口较多社区或村庄通公交(班车),在路面条件允许、保证行车安全、符合群众出行习惯的情况下,有序推进港湾式停靠站建设。

  二、环境净化标准

  1. 村庄道路两侧有雨污水管道或沟渠,配套建设集中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条件的村庄建设雨污水分流系统。污水原则上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污水处理设施满足需要,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要求。

  2. 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推荐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垃圾收集、倾倒和处理设施设置合理、运转良好,能够做到村内垃圾日产日清。

  3. 无水冲条件的农户厕所大部分改建为无害化卫生厕所,公厕全部改建为无害化卫生厕所。

  三、村庄美化标准

  1. 房屋及墙体外立面美化工程。对村庄空间外观影响视觉的外墙和屋顶等全面美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清除屋顶杂物,拆除屋顶违法或不雅搭建物,规范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的安装,遮蔽或美化处理屋顶空调等设备,屋顶与墙面色彩协调美观。

  2. 线杆美化工程。对电力线、广播线、电视线、通讯线等村庄内及周边线杆实施整理,尽量做到管线入地或确保线杆树立和线路拉设走向规范,能并杆则并杆,能隐蔽则隐蔽。

  3. 村庄绿化工程。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50以上,道路、庭院、村中空地和村周边宜林荒山全面绿化,见缝插绿,绿化树种搭配合理,常绿树种和花灌木所占比例在20-30之间,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以上。

  4. 道路亮化工程。村庄主次干道路灯设置间距合理,规格统一,美观整齐。

  5. 房前屋后美化工程。清理空心院落,改造为活动场所或绿地;消除房屋周边杂物;拆除违章和废弃建筑物,粉刷修饰与周围景观不协调建筑物;农户庭院和村内杂物集中堆放,不得占道和有碍观瞻。

6. 公共场所美化工程。对公共场所美化提升,设计和铺设材料尽可能体现农村风情;全面整治村内沟渠,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整治并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村民休闲场所。

附件4

 

路侧环境整治标准

 

  一、路侧卫生整治标准

  公路两侧视野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白色垃圾、杂乱堆积物、枯树杂枝、乱贴乱画等情况。

  二、公路建筑控制区整治标准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1.国道不少于20米;

    2. 省道不少于15米;

    3. 县道不少于10米;

    4. 乡道不少于5米。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不得有违法建筑物、非公路标志标牌及广告牌(塔)、摆摊设点、堆场作业、洗车加水、占道堆放、非法搭建等违法行为;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