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57/2023-00018
  • 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
  •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 2023-05-05
  • 2023-05-09
  • 通知
  • 告政文〔2023〕107号
  • 有效
告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告成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告成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迅速传达贯彻落实,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总体防控水平。

                                                                         2023年5月5日



                    告成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郑州市以及登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相关规定,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镇长责任清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郑州市以及登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政府领导班子会议或安委会全体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12次。

(三)组织制定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适时检查考核,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四)保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七)推动镇安委办实体化运作。

二、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责任清单

(一)负责组织制定本年度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负责制定落实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三)负责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项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每月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七)协调落实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必须经费、车辆等装备,推动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协调推动镇安委办实体化运作,加强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基层基础、监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九)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指导、同时督促落实,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和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并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内容。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带队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2次,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督促落实隐患动态排查、及时整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六)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督促分管部门(单位)积极支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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