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告成镇“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31日
告成镇“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5月16日5时许,中牟县盛都产业园一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20平米。经查,该仓库存在员工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情况,起火后有一人被困,消防救援及时,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常态化高压整治态势,从根本上消除我镇“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场所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内开展“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在全镇建立健全“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和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实现火灾防范水平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保持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黄 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毛洪杰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副 组 长:张少范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吴跃伟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贾献斌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郭夏清 党委委员、副镇长
欧阳晓娜 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李富霞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金超 副镇长
冯书岗 享受原职级待遇干部
王新祯 享受原职级待遇干部
韩松涛 享受原职级待遇干部
王春芳 享受原职级待遇干部
韩鹏程 煤炭专职干部
景浩洋 煤炭专职干部
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办、村镇规划建设办、乡村振兴办、综合执法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专职消防救援队、司法所、告成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应急中心所、各行政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场监督所,副镇长、派出所长毛洪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场监管所徐科飞、经济发展办栗克、专职消防救援队吴彬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参与,密切配合,指导整治工作常态、长效开展,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整治范围与重点
将存在人员住宿的生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作为整治工作重点。主要为:
1、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2、在有人员居住的民用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
3、集住宿、经营可燃物品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4、已经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列入回访检查的重点。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与排查建档阶段(5月31日至6月7日)
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研究制定综合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密的措施,更完善的机制,强化“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三合一”场所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充分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集中对辖区内生产、储存、经营性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排查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留死角,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
(二)宣传培训阶段(5月31日至6月7日)
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钉钉、短信、宣传橱窗等媒介,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村干部、包片民警、“三合一”场所负责人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整治阶段(6月7日至6月30日)
1、在“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中,经济发展办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确保消防管理人员、执业人员的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在上岗前均参加过消防安全培训。专职消防救援队要充分利用钉钉群、宣传栏等阵地,并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认识“三合一”场所的危害,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告成派出所要加大对“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力度,通过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三合一”典型案例,达到警示教育作用;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投诉“三合一”场所,形成“三合一”人人喊打、露头就打的良好氛围。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化消防工作责任,依法整治“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等,要坚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坚决督促“三合一”安全隐患整改,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彻底根治“三合一”隐患。
3、对排查的“三合一”场所,应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对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场所,要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每个月进行一次回访检查,填写回访检查记录,严防“回潮”现象。完善整治工作档案,做到内容资料齐全,有整改通知书、有复查、有回访登记表。
4、针对“三合一”场所边整治边回潮的突出问题,对发现新增的“三合一”场所,应依据《消防法》有关规定,通过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进行处罚;对回潮的“三合一”场所,要从重处罚。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包片民警、供电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专职消防救援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村开展“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阶段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成员单位应在第三阶段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辖区、本行业的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