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针对近期部分单位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排查隐患质量不高、排查被动应付、治理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优化全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隐患排查质量。各行政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狠抓具体落实;要结合辖区各行业研判的风险特点,科学精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立足查大问题、除大隐患,力求将重大事故隐患降至最低,确保辖区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隐患排查要全覆盖。各行业监管部门对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交通运输等重点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经常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做到每季度至少检查一遍;对其他风险相对较低的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检查一遍,对存在风险基数较大的经营场所,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停工停产企业要不定期进行巡查,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各相关单位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督促落实整改问题隐患,及时复查销号。
三、加强安全执法检查。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强对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隐患突出、历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等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和现场“三违”管理等事项作为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加大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夯实执法成效,扩大执法影响,提高执法震慑力度,有力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开展非法排查。要深刻汲取石道乡“4·24”非法化工生产点的事故教训,真正建立“打非治违”立体网络,切实将供电所监管用电异常、经济发展办公室“散乱污”排查、市场监管所无证照经营排查等排查出的有效线索综合运用起来,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发挥村(社区)基层干部的第一岗哨作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持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做到“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切实形成强大震慑。
五、加强督导督查考核。各行政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月13日、28日前将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改明细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对不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排查不深入、不全面、重大隐患未及时发现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