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乡老年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中共登封市委办公室、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登办〔2014〕35号)文件精神,发挥体育工作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满足全乡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需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乡老年体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13年底,我乡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人口近7000人占全乡总人口的17.5%,并且每年以3.7%的速度递增,到2015年全乡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7500人左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成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近年来我乡进一步加大对老年人健身活动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减轻社会负担、提升老年幸福指数做出积极贡献。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拓宽思路、明确推进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目标。总体原则:党政主导,社会参与;任务引领,稳步推进;围绕中心,重在服务;立足实际,注重创新;目标管理,确保实效。
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积极推动老年人协会组织向行政村(社区)、行业、乡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延伸。二是进一步完善健身场地设施。按照登封市的同步规划,力争到2020年全乡所有社区和行政村配备便捷实用的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三是进一步抓好健身活动。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升质量,推动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网格化、科学化、常态化。四是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动员更多的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五是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的前提下,通过加强涉体部门的内部联系以及与涉老部门之间的沟通,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
三、把全乡老年人体育工作作为政府的重点工作抓实做好。
(一)做好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老年人体育协会是联系和服务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关心帮助老年人增进健康、丰富生活的桥梁和纽带,各行政村、乡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把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到位。在完善乡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到2020年,各行政村、乡直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实现全覆盖,90%的行政村(社区)、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或具有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的相应机构。要采取专职、兼职和聘任的方法配好、配强领导班子、工作班子。乡政府设施编制定编在岗2—3人,并抽出1名干部兼职负责老年人体育工作,行政村(社区)由村委会或居委会1名委员负责。确保在岗人数行政村(社区)至少1人。要把全乡的老年体育工作“四纳入”,即: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纳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另一方面要落实“四有四落实”即: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活动,办公地点落实、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落实、指导评估落实。
(二)增多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乡国土所、规划所要将老年体育健身设施用地,特别是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用地纳入乡总体规划和行政村(社区)规划的用地指标体系。并按照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老体育工程建设项目,考虑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特点,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满足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要求。着力改善基层老年人体育活动设施条件,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村(社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及站点。重点完善镇区公园、绿地、广场、游园等老年人服务设施。对现有活动设施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和扩建,增添休息坐凳、健身器材、娱乐场所,改善老年人活动场所面积狭小、功能不完善的问题。要围绕满足我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在乡镇集中建设一处总占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活动设施,在镇区的中心社区、在改造绿地改造的同时,配套建设1-2个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室外多功能健身活动中心;各行政村要继续完善健身园和农村“一场两台”等体育设施。要确保各级健身设施中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设施不少于30%。
(三)展开多种形式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按照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康、重在快乐的原则,注重体育与文化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传承与创新相结合、训练和比赛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每年充分利用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等节假日。开展适宜老年人特点、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广大老年人进行科学健身。乡老年体育协会每月应组织单项老年健身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应组织一项不少于500人参与的健身活动一次,全乡每年健身活动累计不少于10项次,每两年举办一届不少于3个项目,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任的乡老年人运动会。不断提升赛会水平和质量,形成每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假日掀高潮、全年不断线的健身氛围,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四)协调市武管中心作好老年人体育骨干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1名持证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促进老年人体育锻炼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 众管齐下,切实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权责统一,完善考评机制。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建立考评机制。详细制定老年体育工作考核标准和各项评分细则,严格考评纪律,每年定期组织指导、评估、考评,使考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促进老年人体育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保障经费支持,鼓励社会捐赠。乡财政部门要将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支出,预算支出与老年人口递增、国民经济发展以及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乡级财政不低于3-6万元,行政村(社区)不低于2万元。鼓励企业赞助、社会捐赠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按照税法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三)重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通过开设老年人科学健身公益专题或栏目,开办老年人出版老年人科学健身知识图书和音像制品,加大对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宣传力度,引导、动员更多的老年人自觉参与到体育健身活动中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坚持先进引领、典型带动,在老年体育工作各个领域树立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营造遵守助老、崇尚健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服务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乡(镇、区、办事处)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老干部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乡体育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行政村(社区)的基层体育运行网络的作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乡老干部支部、中心校、文教办、财政所、社保所、国土所、规划等乡直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合作,尽职尽责,切实形成关心和积极支持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