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坪乡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乡直各单位,机关各站、办、中心:
经乡政府同意,现将《白坪乡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坪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白坪乡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郑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6-2025 )》《登封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15 -2025)》《登封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面谋划、统筹推进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运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成果,提升隐患管控能力,完善“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综合治理,提升防御能力;强化专业技术队伍支撑和培训宣传演练,提升基层防灾意识和能力。巩固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和责任链条,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夯实安全发展的基础。
二、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一) 2022年地质灾害情况
2022年,我乡未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全乡全年纳入综合治理的隐患点44处,通过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等方式开展隐患综合治理,核销隐患点5处。截至2023年4月, 全乡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3处。按防治责任主体划分:二岚沟 村3处,煤窑沟村2处,南窑村4处,西白坪村2处,寨西村4处, 沙锅窑村2处,三元村2处,石门村6处,程窑村4处,寨东村1处,丁村村2处,刘楼村1处,和沟村5处,东送表村1处,安庄村3处,梁庄村1处。按类型划分,崩塌33处、 滑坡10处。
(二) 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郑州市气象局预测,降水时段集中在6月的中旬后期 和下旬,7月的中旬、下后期到8月的上、中。预计6至8月份, 全市总降水量为310-400毫米,较常年偏多近1成。
根据我乡地质背景,结合近年来地质灾害隐患点状况等情况综合分析,汛期的极端强降雨期间极易因洪涝灾害引发低山丘陵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长时持续性降雨期间及之后的一段时期内,也易引发黄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时段
汛期是全乡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主汛期(7 月一8月),特别是特大暴雨、大暴雨、连日降雨及秋汛、短时 强降雨、旱涝急转时段,需予以重点关注,非汛期要充分认识到,在气候变化、人类活动影响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已由季节性转变为全年性,重点防范日降水量50毫米以上或过程降水量大于100毫米以及持续降雪、冰雪消融时段引发的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区域及防范对象
重点防范区域:重点防范区域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根据登封市1: 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成果,我乡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主要分布在原送表矿区全域,南窑村、三元村、梁家庄村、石门村、程窑 村、西白坪村、寨东村、寨西村、煤窑沟村。
重点防范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社区、学校、医院、集市、景区、工棚等人口聚居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靠山靠崖、临为临坎农村削坡建房形成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在建公路、水利、大型深基坑、露天矿山等各类重大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弃土堆场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 全面排查调查
各相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台账,并上报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程克源 电话:15938719619)。
(二) 人防+技防并进
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群测群防人员选配培训和激励,确保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着力推进“天眼+”系统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其覆盖广、时效强的优势,提高指挥会商、 应急处置等的精准性和科学性.通过人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三) 加强源头管控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严格按“谁建设、谁负责、 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防治责任单位。按照本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机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聚合效应。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验收。
要加大对农村自建房屋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管控力度。乡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宅基地审批和村民自建住房建设管理;村镇规划办公室从宅基地布局、分配、编制年度宅基地用地计划、审批等方面,自然资源与规划所要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方面,共同引导村民合理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对于自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乡政府要加强选址的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督促其落实防治措施。
(四) 统筹综合治理
政府切实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 意识,利用本级财政资金,加强对因自然因素引发的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要严选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治理任务并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进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开展排危除险,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小投入、 大效益”。对已完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要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对受损或防御能力降低的工程采取清淤、加固、维修、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安全运行,长期发挥防灾减灾效益。
(五) 加强培训演练
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培训、宣传、演练.要丰富载体创新手段,充分利用传统方法和新媒体,强化对各级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等宣传培训,做好专业解读和科学普及, 把握“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契机, 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群测群防员、志愿者等各类人员防灾减灾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共享平安的基层防灾新格局,汛前组织开展1—2次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或综合演练,要充分考虑断路、断电、断网等不利因素,检验快速响应机制,提升协调联动能力,提高群众的主动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六)细化工作措施
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遇有灾情险情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现象。一旦发生灾(险)情,要根据预案及时启动相应防御应急响应,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坚持避险为要,严格落实“三避让”(提前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等防范措施,协助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要注重复盘总结,检视不足,不断提高工作成效。要加强自身人才、装备力量建设,加强与专业地勘单位的合作,充实驻守技术 支撑力量,提高基层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经济发展办牵头,自然资源规划所、应急办、村镇规划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应急所、派出所、卫生院、电管所、教育中心校、有线通讯公司以及各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白坪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值班电话:0371-62730003。各行政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克服麻痹、麻木的思想和侥幸的心理,切实提高警惕性,增强防范意识,事先作好防范准备,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 加强资金保障,加大防治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和群测群防员补助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投入机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及应急处置等工作顺利开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共治、共享行动体系,强化“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模式.要加强财政资金监督,强化绩效管理和应用,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规范 使用、取得实效。
(三) 加强集成融合,强化技术支撑
要加强与地勘、测绘等支撑单位的技术合作,强化地质、测绘、遥感、信息化等技术手段的集成融合,形成防治合力,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普查工作,提高调查发现隐患的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要做好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值班值守、排查巡查、在建工程、应急处置等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落实。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督细查,提高督导检查实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