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坪乡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乡直各单位,机关各站、办、中心:
《白坪乡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乡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白坪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0日
白坪乡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统领,着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强化全过程监管、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方式、严防风险隐患、推动社会共治,以高效能治理保障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一、站稳政治立场,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指导各村(社区)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包保机制,明确包保干部分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科级包保干部、相关村包保干部落实每季度深入包保主体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活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并在食品安全系统中上传,实现乡村包保干部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包保督导。动态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平台数据,修正、补充、调整包保主体和包保干部数据,确保平台数据质量。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推动形成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责任机制。(乡食安办、各村(社区))
(二)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贯彻《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落实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企业主体责任监管办法,食品安全总监和(或)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到100%。督促生产经营者(包保主体)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抽查考核与公示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培训考核率达到100%。(乡食安办、各包保主体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
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电子合格证赋码应用。(乡村建设办公室)
严格落实各项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者、经营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全过程监管
(三)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
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完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强技术指导,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乡村建设办公室)
(四)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
持续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15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在节假日及上市期加密巡查检查和抽检频次。组织实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氧乐果等4种高毒农药禁用管理措施,从源头降低农药使用安全风险。(乡村建设办公室牵头,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配合)
(五)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
贯彻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指导村(社区)落实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六)严把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
督促企业(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严格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所)
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乡村建设办公室)
(七)严把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
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抓手,围绕餐饮服务环节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集中开展复用餐饮具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全乡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和单位食堂、旅游景区(点)、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压实行业管理责任。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市场监管所牵头,乡食安办、经济发展办、公共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八)严格特殊食品监管。
严格落实《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强化对特殊食品的日常监管。(市场监管所)
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加大保健食品传销、违规直销、虚假宣传整治力度,持续推进保健食品安全知识“七进”系列科普宣传活动,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所牵头,乡食安办、派出所、综合执法办、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小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活动,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70%以上。持续加强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年问题发现处置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农村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协管员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达到100%,能够胜任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达到60%。(乡食品办、各村(社区)、市场监管所)
(十)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组织开展开学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贯彻落实《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指导各学校按照《河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要求,改善提升学校食堂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年度评价工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达标率达到80%。市场监管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持续、稳步推进中小学午餐供餐工程,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供餐单位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保证中小学学生吃上放心营养的午餐。(乡文旅办牵头,市场监管所、食安办、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
切实推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提档升级,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50%以上。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动态信息档案,加快推进快检实验室建设,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要求。(市场监管所、乡村建设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三小”治理提升行动。
加强“三小”登记备案管理。规范登记备案程序,确保登记备案率达到100%。全面推行“6S”管理,规范“三小”生产经营行为。食品小经营店“6S”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到90%以上。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强化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打造一批“提档升级”食品小经营店标杆单位,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
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坚持线上线下并重,突出重点品种、重点业态、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和经营者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利用广告对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作虚假宣传,通过网络直播平台、雇佣网红、直播带货等方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所牵头,食安办、派出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聚焦重点品种监管。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持续加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所)
(十五)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
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市场监管所、党建办)
探索推行“7S”管理。探索拓展临期食品处置利用方式。加强对婚宴、活动待客等环节的监管。(市场监管所)
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党建办、市场监管所、村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惩治力度
(十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办)
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领域多发性“潜规则”、食品非法添加,以及制售伪劣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及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集中破案攻坚。(派出所)
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乡村建设办)
(十七)强化信用联合惩戒。
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市场监管所)
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实施分类分级信用监管。(乡村建设办)
五、突出示范引领,巩固示范创建成效
(十八)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效。
持续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效提升创建质量,进一步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动态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乡村建设办、村镇办,各村(社区))
(十九)提升应急能力。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乡食安办)
持续做好食品、食用农产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乡食安办、乡村建设办、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压实各方责任,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十)健全协调协作机制。
健全食品安全办实体化运行机制,推进乡食品安全办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部门间食品安全形势会商和风险信息交流机制。(乡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
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持续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全面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乡食品安全办牵头,平安建设办、综合执法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社会监督。
优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环境,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市场监管局)
探索建立政府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专家学者、消费者等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机制。(乡食品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