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机关各站所、镇直各单位:
为深化殡葬改革,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将《登封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登封市殡葬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6月2日
登封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登封市殡葬市场集中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登封市殡葬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登封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
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0日
登封市殡葬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8号)、《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网〔2020〕14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殡葬市场管理,破除丧葬陋习,倡树文明新风,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原则
(一)坚持教育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传递文明理念,引导商户合法、诚信、文明经营,引导居民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
(二)坚持属地管理。各乡镇(区、办)是殡葬市场整治工作的主体,履行好对辖区殡葬用品制售网点及丧葬活动的属地监管职责。
(三)坚持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源头治理,共同做好殡葬改革执法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依法查处制作、销售土葬用棺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依法查处制作、销售冥币、纸扎等迷信丧葬用品(纸牛、纸马、纸人(童男女)、黄寿纸、冥币、摇钱树、聚宝盆、引魂幡、金银山、金银元宝、金银砖、金银条、棺罩等物品以及花样翻新的各种纸制车、楼房、家用电器及组合家具)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唢呐班、打墓队及流动餐饮等殡葬服务市场。
(四)整治在城区街道、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等扰民丧葬活动。
三、整治步骤
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宣传教育阶段(2020年5月6日—5月10日)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主要任务:一是要对制造、销售棺木的业主逐个进行摸排,摸清制售时间、规模、经营人员等情况,弄清数量,建立台账。二是要对制造、销售丧葬用品的店铺进行检查登记,弄清数量,建立台账。三是对唢呐班、打墓队及流动餐饮等殡葬服务行业进行检查登记,弄清数量,建立台账。四是召开制售丧葬用品及殡葬服务业主座谈会,学习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阶段:限期整改阶段(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5日)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主要任务:一是对制售棺木的业主通知其限期内自行整改。现有的棺木全部销毁或改作他用,对拒不整改的业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二是严格督促丧葬用品经营业主整改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三是严禁唢呐班、打墓队等开展殡葬服务活动。
第三阶段:全面规范阶段(2020年5月16日一5月20日)
市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任务:一是对制造、销售棺木未进行整改,或没有整改到位的,林业部门应依法查清其加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属非法来源的依法查处。二是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对制造、销售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或在火葬区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的,予以没收,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予以查封、扣押。三是对在城市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播放或者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纸钱的,由街道办事处会同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城管部门予以制止。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5月25日)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区、办)
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区、办)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总结,并于5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民政局。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殡葬改革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殡葬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各乡镇(区、办)、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检查全县殡葬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区办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民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专人,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布置,对辖区内的殡葬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二)加大执法力度。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辖区公安派出所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殡葬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确保年底前实现“四个全部”(棺木生产、销售网点全部取缔、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全部下架、所有打墓队和挖穴下棺机械设备全部封停、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办丧事活动全部杜绝)。
(三)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区、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横幅、村(社区)阵地公示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法规和政策,增强广大群众抵制丧葬陋习的自觉性,为清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督查问责。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对照台账,每周进行一次督查,对完成整治任务情况进行排队,在殡改工作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完不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乡镇(区、办)、单位,申请移交纪委监委进行谈话。
(五)建立长效机制。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林业、城管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取缔棺木市场、清理整顿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禁止违法违规丧葬活动等重点,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丧葬用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做好巩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