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5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河南省、郑州市均出台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国、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关于质量强国、质量强省、质量强市相关工作要求,加快培育登封市质量竞争新优势,全面融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以质量强市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取得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工作部署和质量发展需要,市政府研究并制定了《登封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

二、起草情况

2021年8月初,市市场监管局决定成立起草专家组,并于8月中旬开始《登封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撰写工作。《登封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依据和参考党中央、国务院、河南省、郑州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国、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根据登封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结合登封质量工作实际,于9月中旬完成了《登封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初稿,9月下旬通过专家讨论,形成了《登封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情况

《登封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28-30日向相关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统计局等单位发放征求意见通知,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将意见建议(无意见的,注明“无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反馈至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共征求意见13家相关单位,均无意见。10月8日,经过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登封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送审稿)。

四、总体框架

《登封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共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十三五”质量强市工作成效与未来发展形势。 首先从质量宏观管理成效显著、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标准引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品牌经济效应更加凸显、创新发展活力持续增强5各方面总结阐述了登封市“十三五”质量强市工作成效,接着在面临的挑战、抢抓高质量发展机遇方面对未来质量发展发展形势进行了仔细分析。

第二部分,“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要求,以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标准强市和持续推动“登封制造”、“登封产品”、“登封工程”和“登封服务”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为抓手,着力夯实质量基础,提升质量治理能力,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质量强市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取得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突破、以质取胜、标准先行、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实现到2025年总体目标: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质量发展机制更加成熟,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更有保障,质量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质量提升更有成效,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质量满意度稳步提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和产业集群。争创河南省质量强县(市)示范县(市),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别实现产品、工程、服务、品牌和知识产权、质量基础发展能力等具体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完善机制,保障质量强市稳步推进;(二)严守底线,打造质量安全放心城市;(三)提升质量,开启“美丽登封”建设新征程;(四)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经济科学健康发展;(五)强化质量技术,提升社会经济发展支撑力;(六)激发动能,提升城市整体质量发展水平。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完善配套政策;(三)强化检查考核。

五、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

《登封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适用于登封市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自市政府正式发文之日(2021年11月18日)起实施。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