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24-00022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其他文件
  • 2024-01-30
  • 2024-02-08
  • 通知
  • 登政〔2024〕1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登封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30日

登封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23〕17号)和《中共登封市委办公室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登办〔2022〕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为块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探索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从源头上解决执法缺位、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执法监管能力社会治理水平。

二、下放乡镇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

本批次将城市管理、水利、农业农村、交通、文化广电和旅游5个领域主管部门行使的78项行政处罚权(含相应行政检查权责、法定行政强制权责),赋予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实施。

(一)城市管理方面涉及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管理的43项行政处罚权。

(二)水利管理方面涉及对水利工程、抗旱、防洪、河道采砂等管理的14项行政处罚权。

(三)农业农村管理方面涉及对肥料、农作物种子、畜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宅基地等管理的13项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涉及对公路管理的2项行政处罚权。

(五)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方面涉及对文化娱乐场所等管理的6项行政处罚权。

(六)《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大冶镇告成镇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登政〔2018〕34号),继续根据上级意见执行。大冶镇、告成镇、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工信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住建局、城管局、农委、应急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要按规定和本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工作。

具体交由乡镇行使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公布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以自己名义行使。原负责实施的市直执法部门在乡镇区域内不再行使,但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应继续办理完毕、并在过渡期间处理在办和已经办结的案件引发的争议。

三、规范乡镇行政执法和经费保障

(一)各乡镇政府要明确行政执法机构岗位职责和办案流程,规范案件登记、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内部法制审核、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执法程序,适用《河南省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规范做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梳理和公示,向社会公布执法事项清单,并公开具体职责、执法依据、处罚裁量基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规范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办公场所设置、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制式服装和标志等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罚没收入征缴方式及具体操作流程由市财政局制定。

四、强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落实

(一)乡镇政府、事项下放的市直执法部门,应规范执行《登封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登法办〔2022〕8号),并在此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事项下放的市直执法部门应在本方案印发后10日内,以班子会议形式组织学习研判登法办〔2022〕8号文件相关制度,并建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相关班子成员或科级干部、业务骨干为主体、明确到具体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专班。

2.各乡镇应在本方案印发后20日内,根据事项下放的市直执法部门确定的业务人员、结合本乡镇综合执法工作调度、制度建设运行、周研判、月联席会议、季度差异化评价、个案处理等需要,建立乡镇和相关市直部门人员力量、时间节点为主要内容的乡镇综合执法领导工作组织和工作制度。

3.事项下放的市直执法部门应在本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围绕相关重大隐患和问题,指导乡镇建立重点检查清单,同时指导建立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针对下放的执法事项,指导乡镇建立和完善案事件线索发现、报告、制止违法、受案立案、调查、拟办意见、前期处置、法治审核、处罚裁量阶次、决定和实施、涉案物品管理、档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流程机制)。

相关执法依据变化的,市直部门应相应做出调整,并通知、培训和指导乡镇政府完善相关工作。

(二)市委编办牵头会同市司法局,建立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市法院、市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参加。每季度召集一次会议,研究相关市直部门、乡镇落实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质量,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责任单位工作质量进行通报排名。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报告。

市司法局负责做好乡镇行政执法综合法律业务的培训考核评价、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根据乡镇需求组织重大疑难复杂执法案件的提级研判、府院联动机制范围内事项协调工作。

(三)本次下放事项设立两年过渡期。在此期间,乡镇行政执法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对责任乡镇、事项下放涉及的市直部门实施双向责任归结和追究。

附件:郑州市决定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职权事项清单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